辽地税行[1998]280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东北输油管理局缴纳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8-10-12
摘要:《东北输油管理局原油计量凭证》是计算原油流量的凭证,对其贴花的政策依据不充分。在国税务总局对其是否贴花的问题明确以前,暂不贴花。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东北输油管理局缴纳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辽地税行[1998]280号        1998-10-12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沈地税 [1998]1号《关于东北输油管理局缴纳印花税问题的请示函》收悉,现就有关业务问题批复如下:

  《东北输油管理局原油计量凭证》是计算原油流量的凭证,对其贴花的政策依据不充分。在国税务总局对其是否贴花的问题明确以前,暂不贴花。

  此复。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199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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