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税票[2002]186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票改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2-05-13
摘要:根据此文件精神,为保证印花税票的正常供应,今后各区县局、各分局必须按季上报印花税票季度用量计划,上报时间与报送其它票证报表时间一致,10月份在报送四季度印花税票用量计划的同时保送下一年度计划用量。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票改版的通知

京地税票[2002]186号          2002-5-13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适应税收事业的发展,有效发挥印花税票的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1年起,对印花税票进行改版。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票改版的通知》(国税发[2002]3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根据此文件精神,为保证印花税票的正常供应,今后各区县局、各分局必须按季上报印花税票季度用量计划,上报时间与报送其它票证报表时间一致,10月份在报送四季度印花税票用量计划的同时保送下一年度计划用量。为合理安排工作,保证供应,领取印花税票的时间改为每月5日至12日。请各区县局、各分局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二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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