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市监函[2023]202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565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4-28
摘要:我省出台《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推进社会信用监管、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进“开门立法”等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565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川市监函[2023]202号             2023-4-28

黄玉蛟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对民营经济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您提出的《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第0565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将其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谋划推进,先后高规格召开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出台四川“民营经济20条”,省级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持续发展。

  2022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突破3万亿元大关,同比增长1.2%;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突破800万大关,同比增长6.98%;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4%,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44.4%;民营经济进出口总额3448亿元,占全省外贸比重提升至34.2%,已经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压舱石。

  二、关于遵循市场规律,深化简政放权的建议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对市场经济的净化,晓晖书记在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要求“要把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对标民营经济发达地区经验做法,拿出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办法,大力实施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今年来,省市场监管局(省民营办)组织4个调研组,赴上海、浙江、广东、福建,以及省内泸州、绵阳、广元等8个市开展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专题调研,认真学习发达地区行之有效的先进经验,全面查找我省存在的差距短板,研究提出对标提升的工作建议。目前正在制定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包含5大行动,其中,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惠企政策兑现难、市场竞争存在隐性壁垒等问题开展政策清理完善行动。

  目前,全省已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畅通市场主体对隐形壁垒的意见反馈和处理回应机制,探索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上报制度,公布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第一期)。清理招投标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09件,保留212件、修订33件、废止164件。出台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19条措施,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投资规模适度、回报机制明确、政府积极支持的项目。

  三、关于强化法律法规,恪守契约精神的建议

  我省出台《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推进社会信用监管、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进“开门立法”等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印发了民营企业投诉工作部门联动机制、民营企业投诉处理规定等政策文件,全国率先开通全省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开展四川省“十百千维权护航”行动,连续4年线上线下发布年度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在8个商协会设立民营企业维权中心,为广大企业提供便捷、高效、多样的点单式法律维权服务。2022年全省各级民营办累计办结维权案件1679件,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6亿元。积极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排查出拖欠账款线索700余件,台账内无分歧欠款4.3亿元已全部化解。

  四、关于打通交流渠道,优化政商环境的建议

  构建“亲”而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要着力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我省实施民营企业雁阵雁阵培育五年行动计划,142家龙头骨干企业纳入雁阵培育企业库,建立省直部门(单位)挂包帮扶机制,与培育企业建立直通联系渠道。省检察院帮助培育企业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追回工程完结剩余欠款一千余万元;省市场监管局(省民营办)联合省发展改革委成功为川威集团企业降低物流成本;省市场监管局(省民营办)联合雅安市、成都市为正黄集团解决6个月租金减免。省委统战部创新开展统战部部长与民营企业家沟通协商“面对面”+“键对键”活动,对活动现场民营企业家提出的困难建议现场交办相关单位限时办理。截至1月,全省共推动开展666次各种形式的面对面活动,7727家企业参与,收集问题建议4737个,推动解决3570个。同时,我省正在拟定政商交往“正面清单”,鼓励支持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同企业、商协会阳光交往,积极参与符合规定的企业招商引资、政策推介、经贸交流、学习考察等活动。

  五、关于列清单建台账,做强民营经济的建议

  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民营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办法》,对全省21个政府履行民营经济工作组织领导、政策落实、改革创新、环境营造等职能及其发展成效、社会满意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旨在树立正面激励导向,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监督作用,组织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部门),主要是民营企业对政府在简化办事流程、优惠政策落实、保障公平竞争、要素保障监管方式、民企权益保护、亲清政商关系等7个方面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推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形成良好互动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运行监测指标体系,创新纳入税电指数、纳税户数、吸引投资等分析指标,定期发布民营经济发展报告、发展指数,不断增强运行分析的前瞻性、针对性、时效性。

  (联系人:邓艺,13678296216)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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