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针对改制企业税收问题,税收征管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上面分别对改制企业存在的部分涉税政策问题作了一些分析,应该说是企业改制过程中一些现实和紧迫的涉税事项,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为重点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明确改制企业的及时报告义务。 明确改制企业的报告义务,一方面为了使税务机关及时掌握有关的改制情况,加强税务管理和税源监控,及时为改制企业的纳税人办理有关的涉税事宜;另一方面使纳税人能及时了解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现在改制企业一般不主动到税务部门报告,甚至在改制期间因会计即将离岗等原因不申报纳税,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管。国家应通过制定有关企业改制方面的法规和政策,明确改制企业及时向税务部门报告的义务,从而有效地实施税收征管。另外,因为企业改制有一个过程,纳税人应该在企业主管部门获准改制并起草改制文件时向税务机关报告,使税务机关能及早地服务和监控改制企业。 (二)控管企业改制过程中产生的税金。 企业改制从方案起草一一报批一一改制实施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企业的资产或用于经营或用于出租、出售,都有应税行为发生,应重视企业改制过程中税款的征收,注意对资产的评估增加值等经济事项与税收政策的接轨,注意改制企业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防止企业利用改制之机逃避纳税。 (三)重视改制完成后企业的账务衔接 审计评估基准日至改制完成后的调账日之间,因企业不断经营及提留改制费用、资产剥离等情况发生,调账日的资产负债较审计评估基准日有较大变化,而改制后企业的账簿资料又是我们下一步准确实施税收征管的依据。而现在很多改制企业随意调整账务,给税收征管造成较大的障碍。税务部门有必要准确把握改制前企业的账务情况和改制前后企业的帐务衔接。因此,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法规,明确改制企业的账务衔接应经过税务部门认定。当然,作为改制企业也应及时提请税务部门认定。特别对资产和负债(含欠税)带到新公司的情况,税务部门应做好企业的欠税备案工作,明确原改制企业的欠税在改制后承担清缴的承诺方,从而做好欠税的后续管理工作。 (四)监督改制后企业转移使用改制资产 改制完成的企业应将运营改制企业资产取得的受益及时用于偿还改制前欠税及其他负债,但一些改制企业采取“一套人马,几块牌子”的办法,将运营改制企业资产的收入不在改制后企业中核算,而在新注册的其他公司中核算,严重影响主管税务机关对改制企业欠税的追缴。实际上是一种逃避追缴欠税的行为。因此税务机关应与工商部门加强联系与合作,控制其利用改制企业资产重复注册登记和转移改制企业资产的情况发生,杜绝改制企业采取上述措施变相偷逃税。当然主管税务机关及税收管理员应加强和企业的联系,及时掌握企业的情况,向企业宣传逃避追缴欠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有逃避追缴欠税的行为,严格按照征管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或移交司法机构惩处。 (五)规范改制企业的欠税处理。 改制企业以承担债务(包括欠税)的方式实施改制,且改制后企业性质大多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按照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改制后的企业欠税和其他债务处于同一等次,在企业经营不善的情况下,欠税将与其他负债一样按同一比例清偿,不利于税收的追缴。建议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国有企业改制为私营有限公司后的原企业的欠税作出优于其他债务清偿的原则规定,以体现国家税收的严肃性。有些困难企业改制时的欠税作为负债与等额的资产带到了新公司,如何对其追缴是一个很紧迫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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