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发[2016]11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吉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指导意见及五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4-12
摘要:现将《关于吉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去产能的实施意见》《关于去库存的实施意见》《关于去杠杆的实施意见》《关于降成本的实施意见》《关于补短板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于2016年5月底前形成具体落实意见,并报省政府办公厅。

  (四)降成本任务。加快市场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人工、税负、社会保险、财务、生产要素、物流等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1.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2013年以来国务院分9批下放的涉及我省承接的111项审批事项,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真正接住用好。做好国家后续批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推进全省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流程标准化建设。加快“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尽快建立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推动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等中介服务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费用纳入行政审批部门预算。深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和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确保工商登记注册费100%取消。推广使用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线上并联核准制度,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力争全省范围内企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不超过100个工作日。推动建设全省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强化价格检查和反垄断执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进标准体系建设,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成本。推进涉企清费改革,制定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针对整治行政事业单位“三乱”问题组织执法检查。

  2.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落实国家扩大“营改增”试点政策,把试点范围扩展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税政策,对通过认定的企业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对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降低小微企业税费负担,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实施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对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预售收入计税毛利率按照国家规定的下限执行。落实企业兼并重组中相关税费减免政策。降低企业创新创业税费,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建设给予省级专项支持,省内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中心的科研设施、仪器设备等向企业开放,以服务成本价格收取费用。

  3.有效降低企业财务成本。落实续贷政策适用范围,对市场前景好、诚信经营,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鼓励各级政府建立企业信贷周转资金,化解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到期续贷压力。合理确定信贷利率定价和贷款审批门槛,对优质企业执行贷款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110%,对其他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130%。鼓励银行业机构对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但仍具备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大中型企业,通过贷款重组措施,缓解企业债务压力。清理金融服务性收费,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机构和有关部门收费行为。强化小微企业信贷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优化贷款审批流程,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时效性。拓展社会资本投资渠道,积极引导各类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向实体企业。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省内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券融资。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低费率担保业务,对年度新增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额达到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1.5倍(含)以上,年平均费率水平在2.5%(含)以下的融资担保机构,给予省级专项资金补助。增加“助保金池”投放力度,推动“助保金池”在市(州)100%覆盖的基础上向县(市)延伸,2016年新增20个。放大“助保金池”融资,省级财政新增5000万元资金。继续支持企业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上市(挂牌)扩大股权融资。完善吉林股交所的股权托管、挂牌、转让等服务功能,引导企业依托省内股权市场融资。加强政银企对接合作,推进产融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建设。

  4.合理降低企业人工、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调整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扩大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给予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稳岗补贴。支持企业扩大就业,对当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制度。稳定最低工资水平,依法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降低企业人力培训成本,扩大培训补贴范围。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长春、吉林、松原、图们、珲春5个物流园区建设,引导物流场站合理布局。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争取国家和省级政策资金支持20户物流标准化应用示范企业。完善全省运输管理信息平台,推动企业物流信息平台与省平台对接,降低物流空驶率。推动10户大型物流企业开展多式联运试点,培育10户国家级和省级甩挂运输试点企业。实行货车通行高速公路部分优惠。

  5.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等要素成本。完善全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市场交易试点方案和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市场交易规则。以2015年3月份之前的用电奖励基数为基准,按照每千瓦时奖励0.12元标准,继续对重点工业企业给予用电补助。开展直购电试点,扩大试点企业户数,增加直购电电量。落实工业用地优惠政策。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军事航空等要求前提下,工业企业厂区范围内容积率、厂房高度不再设定上限指标限制,绿地率不再设定下限指标限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制定全省输配电价改革方案,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推进油气价格改革。

  6.引导企业内部挖潜降本增效。引导企业管理创新,选择100户重点企业开展“两项资金”占用压降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采取定向培育、专家辅导和咨询服务等方式,分别组织开展企业产权多元化、法人治理结构升级、内部管理规范化试点示范。引导企业扩大市场营销,组织全省装备制造、医药、食品等行业500家企业参加国际国内产品展会;支持企业加入阿里巴巴诚信通平台和百度网络营销体系,对新进入企业给予服务费用补贴。按照《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引导企业增加技术改造投资。支持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攻克关键技术、开发新产品,对创建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给予不高于200万元省级专项支持。支持工业互联网、云创新平台、智能制造、电子商务等企业信息化建设。支持企业推广高效节能节水和环保安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

  (五)补短板任务。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突出基础设施、生态、产业、民生等重要方面,提高投资的有效性和精准性,进一步强化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

  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强化科技创新对发展动能转换的支撑。突出科技创新核心地位,引领带动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市场创新等,提升科技支撑发展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重大创新工程,在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突破一批核心技术。依托30个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推进吉林大学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中科院长春光机所大口径空间光学载荷综合环模试验中心等国家“大科学”工程项目建设。争取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在我省落户。支持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中科院长春应化所、一汽集团等单位建设国家重大创新基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舟桥”机制,建设50个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开展“两所五校”科技成果转化试点,实现科技成果研发、中试、转化、推广、应用等环节有机衔接。加快小卫星、中国标准动车组等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新能源汽车、3D打印、高性能纤维等产品研制与产业化。

  推进重点产业发展。打好服务业发展攻坚战。落实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重点提升消费性服务业品质化和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水平,到2020年,全省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提高10个百分点,在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等方面实现突破。开展制造业服务化试点,鼓励工业企业剥离非主营业务,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需求开展社会化服务,推动服务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创建国家服务业发展示范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开展医药健康、生物制造等9大行动计划,滚动实施20项创新发展工程,加快推进小卫星、无人机、工业机器人等100项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商用卫星制造及应用、生物质资源高端化利用等产业示范发展工程。培育新兴产业集群,重点打造长春-通化生物医药、长春-吉林电子产品制造、吉林-通化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长春卫星及应用、长春轨道客车制造等5个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建设长春生物制造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30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

  加快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放宽准入。进一步放开放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40条政策措施等,放宽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进入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特许经营领域,努力在解决“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方面取得突破。完善服务。着力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技术市场,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化服务。积极组织兴办民营银行、民营投资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放大“助保金池”融资服务功能,建立政府(园区)金融机构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培育主体。推进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培育一批大学生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业孵化基地。到2020年,建成100家以上能有效满足大众创业创新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实现在孵企业达到5000家以上,聚集创客1万人以上,累计毕业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打造品牌。提升修正药业、吉林通用、辽源袜业、皓月清真牛肉、长白山矿泉水等品牌影响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民营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开展民营企业产权多元化试点,力争实现500家骨干民营企业完成产权多元化改造。建设医药健康、轨道交通、新材料、航天信息、汽车零部件等重点产业园区。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股份制改革,到2020年,推进100家骨干民营企业成功上市和挂牌交易。

  着力完善基础设施。铁路方面。到2020年,新建、扩建铁路800公里以上。新建敦化至白河、长春至西巴彦花铁路等;扩能改造长春至白城、长春至吉林铁路。公路方面。续建吉林至荒岗等9条高速公路775公里,新开工龙井至大蒲柴河等13条高速公路1565公里。机场方面。续建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等,新建四平、辽源等机场等。到2020年,机场旅客吞吐量力争实现翻番,达到2000万人次/年。能源设施方面。实施吉林-扎鲁特特高压电力外送工程。启动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两年内完成全省中心村和机井通电改造任务。水利方面。启动实施我省境内松花江流域综合治理等重大工程,完成西部供水二期等水利工程,续建松原灌区等5个灌区工程。城镇设施方面。推进长春等7个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推进建设1000公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抓好白城市海绵城市试点。加快长春地铁1号线、吉林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等工程建设。加快供气、供水、供热、排水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

  贯彻协调发展理念,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东部积极发展人参、中药材、食用菌和休闲旅游、生态健康产业,发展特色型种植业。中西部地区发展饲料作物与推进规模化养殖相结合,推进以养定种。西部易旱区建设杂粮杂豆基地。开展玉米大豆轮作试点。在灌区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和水稻生产,在城郊发展设施农业。延伸农业产业链。着力构建粮食、畜产品、园艺特产品三大精深加工板块,重点推进玉米、水稻等10大产业链建设延伸。实施畜牧业全产业链提升计划,突出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奶牛和梅花鹿6大优势产业。到2020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0%。实施农业品牌战略,着力打造“吉林大米”“长白山人参”等名牌农产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到2020年,创建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县10个,建设魅力乡村50个。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到2020年,以物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加工、管理及产品质量追溯等方面得到初步应用,农村信息服务站覆盖60%以上行政村。培育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健全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到2020年,家庭农场、合作社和省级龙头企业数量分别达到5万、6万和400家以上。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打造一批精品村屯。以“厕所革命”为突破口,实施农村环境清洁和综合整治工程。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示范,推进农村绿化美化亮化建设,打造美丽乡村。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实施生态建设行动计划。以东部森林、中部黑土地和西部草原湿地三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为重点,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加快生态环境修复保护。提升东部长白山生态系统根基屏障功能,推进天然林保护二期、“三北”防护林五期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到2020年,全省森林蓄积量达到10.4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5%。实施中部黑土地保护行动,推进土壤改良、土地平整、农防林更新改造,治理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未来五年新植农防林7.5万亩、更新改造15万亩、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1500万亩、推广机械深松技术3600万亩、秸秆还田面积200万亩、增施有机肥面积400万亩。实施西部供水工程,实现湿地有效补水,加强沙化、退化和盐碱化治理,推进退耕还草还湿。推进四平、延边、吉林、长白山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开展燃煤小锅炉、工业污染、机动车尾气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全部关闭治理地级城市20蒸吨以下、县级城市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完善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实施清洁水体行动计划。持续改善松花江、辽河等重点流域水质,抓好我省境内松花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系统推进截污治污、防洪、引水调水、灌区建设、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智慧松花江、生态保护与修复、江(河)岸景观建设、旅游资源开发9大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伊通河、条子河等重要支流综合整治。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松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前郭长山镇污水处理等100个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节能产品惠民、节能技术产业化等6大节能工程,推动70个重大示范项目建设。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能效领跑者评定等节能新机制。同时,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补偿等制度。

  贯彻开放发展理念,形成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统筹推进沿边开放与内陆开放、对外开放与对内合作、“走出去”与“引进来”,实施长吉图开发开放与对接环渤海双翼共进,形成全方位开放合作新格局,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加快实施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扩大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将我省打造成为中蒙俄经济走廊陆海联运和面向东北亚开放的核心区。深入实施长吉一体化,发展壮大长春新区等重点功能区。把握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实施契机,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强化与俄罗斯远东开放战略衔接,建设中俄境外经贸合作区等。提升中国-东北亚博览会的国际影响力。加快向南开放合作步伐,全面对接辽宁沿海经济带、环渤海经济圈和京津冀一体化区域,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建设通化内陆港区,打造吉林向南开放新窗口,打通吉林东南部出海大通道。畅通对外通道。提高交通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建设东北亚大通道枢纽。推进“借港出海”,稳定运营连接日韩的国际陆海联运航线,拓展连接东南沿海的内贸外运航线。合作建设俄罗斯扎鲁比诺万能海港,推动珲春至俄罗斯海参崴的高等级陆路通道建设。稳妥推进中俄边境口岸铁路、公路和跨境口岸桥建设,促进口岸扩能升级。加快实现长满欧国际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营和双向对开。开辟连接东北亚乃至世界各国的空中定期和包机航线。搞好重要平台建设。提高各类开放平台和开发区示范引领、辐射带动能力。提升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功能,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试点。推进中新吉林食品区上升为国家级开发区。借鉴国内自贸区经验,探索建立吉林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边境、境外和跨境等各类经济合作区和特殊功能区建设。促进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集中区和省级开发区调区、扩区、晋档升级。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促进外贸出口稳定发展,支持轨道客车等优势技术装备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大力发展服务贸易、边境贸易、加工贸易。加强与周边国家地方政府间的磋商协调,建立取费合理、高效便捷的大通关协作机制。推动跨境金融合作和对俄、韩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到2020年,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力争实现300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总额年均增长10%以上。

  贯彻共享发展理念,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制定精准扶贫计划,实施“七个一批”精准扶贫措施到户到人。实施产业扶贫,发展贫困地区主导优势产业,培育旅游和电商等新型业态,推广“光伏+种养业”等模式,开发“种养加”扶贫项目。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屯道路600公里,改造贫困县中低压线路1000公里,解决239个村饮水安全保障问题。实施易地搬迁工程,完成2000名贫困人口搬迁任务。改造贫困人口危房1.8万户。加大专项扶贫投入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帮扶,构建扶贫开发大格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左右。巩固提升九年义务教育水平,适龄人口入学率保持在99%左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左右。全面推行“大学区”管理。建立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高教强省战略。创新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办医,支持县级医院建设,打造30分钟基层医疗服务圈。实施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每年订单定向免费培养100名乡村医生。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免费向社会提供12类45项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2015—2017年,改造各类城镇棚户区(含城市、工矿、林业、垦区棚户区及城市危房)48万户。加快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全面完成“暖房子”工程。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任务。

  四、进一步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组织保障

  (一)完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系,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相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工作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围绕“五大支柱性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加快制定产业、财政、用地等配套政策,形成“1+N”政策保障体系。各市(州)、县(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具体方案,确保形成合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要对相关重点任务落实负总责;参与单位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全力落实各项工作安排。各市(州)、县(市)政府要结合实际,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岗到人。要建立具体清单,完善任务台账,建立健全工作动态跟踪机制。通过努力,确保完成各项主要目标任务,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进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吉林老工业基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做好专题政策解读,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市场和社会预期,凝聚共识,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完善调度机制,每月都要及时汇总报告落实情况。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要全部纳入省政府绩效管理范围,实行全过程不间断跟踪督查,按年度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附件:

  1.关于去产能的实施意见

  2.关于去库存的实施意见

  3.关于去杠杆的实施意见

  4.关于降成本的实施意见

  5.关于补短板的实施意见

  附件1

关于去产能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加快产能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现就全省去产能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针对我省高端产能总量不大、优势产能供给不足、过剩产能压减矛盾突出的实际情况,坚持去产能与优化增量、改造存量相结合,去中求变、变中求新。按照市场倒逼、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分类施策原则,围绕《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吉政发[2016]6号)规划的八大领域,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抢占增量产能制高点。围绕汽车、石化、农产品深加工、医药健康、装备制造等行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做大做强产业规模,推进存量产能向中高端发展。围绕钢铁、煤炭、水泥等重点行业调整产能结构,推进企业提质增效,实现产能结构升级。通过实施“增量优化一批、改造升级一批、转移消化一批、淘汰取缔一批”,优化增量产能,升级存量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建立市场化调节产能长效机制,促进产业脱困升级,实现去产能与稳增长同步推进。通过产业发展,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实现职工合理流动和安置,全力保障社会稳定。

  二、主要目标

  调结构、去产能以投资有回报、产品有市场、企业有利润、员工有收入、政府有税收、环境有改善为根本标准,不断加大工业投入,加强优质产能建设,培育新的增长动力,在推进提质增效和调整结构中去产能,实现产能结构优化升级。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以下目标:

  (一)加快培育新兴产业的增量产能。

  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实现八大领域重点产品规模化生产,力争培育1000家以上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到2020年,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12%以上。

  (二)推动改造传统产业的存量产能。

  启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全面改造汽车、石化、农产品深加工、医药健康、装备制造等行业重点骨干企业,努力形成五大支柱产业的新格局,到2020年,支柱产业增加值占全省规上工业比重达到60%以上。

  (三)妥善化解钢铁、煤炭、水泥等行业过剩产能。

  钢铁行业,用3年时间,压减炼铁产能120万吨、炼钢产能108万吨;再利用2年时间,压减炼铁产能16万吨。全省用5年时间压减炼铁产能136万吨、炼钢产能108万吨。在此基础上,产品结构得到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产能利用率趋于合理,产品质量和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好转。

  煤炭行业,用2-3年时间,关闭矿井132处,压减产能2733万吨,其中2016年关闭退出88处、去产能1405万吨,2017年关闭退出32处、去产能724万吨,2018年关闭退出12处、去产能604万吨。在大幅压减煤炭产能基础上,25处存续矿井质量标准化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机械化程度达到100%,信息化建设和安全保障水平大幅度提升,煤炭产业转型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

  水泥行业,用2-3年时间,退出熟料产能800万吨左右、水泥产能1300万吨左右,2016-2018年分别退出熟料产能315万吨、276万吨和197万吨,分别压减水泥粉磨站产能433万吨、577万吨和289万吨。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产业集中度提高到82%以上,企业经济效益明显好转,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优化增量产能。

  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和《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组织实施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行动计划、20个创新发展工程,分年度推动八大领域实现突破发展,每年培育100家以上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和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基地。重点推动一汽自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建设,支持吉林通用机械集团打造汽车零部件新型制造体系。支持长客集团打造具有国际竞争核心能力的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生态体系。扶持长光卫星公司按照军民商深度融合模式,发展“吉林一号”航天装备制造业及卫星信息服务业。加快吉林航空产业园等产业基地建设,推进远距离长航时无人机、重载荷智能物探专用无人直升机等规模化生产。支持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扶持单克隆抗体、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等100个超亿元大品种产业化。促进高端CMOS图像传感器、LED大屏幕显示器、吉湾一号CPU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碳纤维、聚酰亚胺纤维、玄武岩纤维、聚乳酸、聚醚醚酮、合成橡胶、大截面铝合金型材、有机电致发光材料等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技术水平的新材料规模化生产。

  (二)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工程,升级存量产能。

  滚动实施“十百千重大项目计划”“工业强基计划”“智能制造应用示范计划”“传统行业绿色改造计划”等专项行动计划。汽车产业,加快一汽Q工厂、一汽吉林DY整车项目建设,扩大整车产能。推动一汽大众SUV、MPV等11款新车型加快上市,优化整车结构。推动零部件产业加快发展,省内零部件配套率提高到60%以上,实现零部件产业与整车产能同步发展。石化产业,继续优化吉化公司千万吨级炼化产能结构,拉开大化工框架,积极谋划生物质化工和煤化工产业,补足石化产业“短板”,推动康乃尔60万吨甲醇制烯烃项目建设,打造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等高附加值产业链,推动聚氨酯产业园区建设。农产品加工业,继续强化加工业转化玉米主渠道功能,有效推动玉米去库存,全力推进大成集团战略重组以及省酒精集团兼并重组省内重点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大力发展玉米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相协调。医药健康产业,贯彻落实推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意见,重点推动修正药业天然药物数字化提取基地等500个3000万元以上重大产业化项目加快建设。推进人参、梅花鹿、林蛙、五味子实现药食同源,推动中药、化学药、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集群发展。装备制造业,支持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加快发展,推动农机、电气、换热器、能源装备等传统行业改造升级,由提供单一产品向提供成套设备和服务转型。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一汽、长客等大企业在设计、研发、销售、物流等环节加快实现内包、外包,推动生产服务市场化,培育新兴业态,到2020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提升10个百分点。创新产业组织方式,推动产业以园区为载体,完善产业配套服务,大力培育发展60个重点产业集群,促进产业集约集聚发展,到2020年,重点产业集群工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提高到65%以上。

  (三)推进钢铁行业调整产能。

  1.淘汰落后和压减产能。2016年,拆除吉林长龙钢铁公司2座30吨电炉,淘汰炼钢产能48万吨,关停通钢矿业公司临江市大栗子铁矿1座350?高炉,压减炼铁产能40万吨。2017年,关停通钢集团1座1060?高炉和1座70吨电炉,压减炼铁产能80万吨、炼钢产能60万吨。2019年,吉林鑫达钢铁公司关停1座450?高炉,压减炼铁产能60万吨,2020年,关停1座480?高炉,压减炼铁产能60万吨,置换建设1座1080?高炉,合计净压减炼铁产能16万吨。

  2.支持企业调整产能结构。支持通钢集团2016年完成低合金高强钢和石油套管用钢项目,2017年完成城市管线用钢和精品棒材升级改造项目,2018年完成转炉余热利用项目等节能环保项目。升级改造项目完成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17.8亿元。支持鑫达公司实施减量置换项目建设。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3-4-5下一页>>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