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贵安新区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全文废止]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5号 2013-09-11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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