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企业所得税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辽宁省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全文废止]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2011年第1号 2011-04-13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根据总局要求,我省对名单内所列在辽宁省的二级分支机构下属的三级分支机构及辽宁省邮政公司所属二级分支机构进行了调查核实,现予以公布。 经公布在辽分支机构及其下属单位自2010年第四季度起严格按照国税函[2010]184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相关涉税事宜。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等企业下属分支机构名单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分送: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局内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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