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纳税申报期限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的有关规定,2017年纳税申报期限安排如下: 一、流转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1月:1月16日 2月:2月15日 3月:3月15日 4月:4月18日 5月:5月15日 6月:6月15日 7月:7月17日 8月:8月15日 9月:9月15日 10月:10月23日 11月:11月15日 12月:12月15日 二、资源税 1月:1月10日 2月:2月10日 3月:3月10日 4月:4月13日 5月:5月10日 6月:6月12日 7月:7月10日 8月:8月10日 9月:9月11日 10月:10月18日 11月:11月10日 12月:12月11日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按季申报 3月:3月20日 6月:6月20日 9月:9月20日 12月:12月20日 (二)按半年申报 6月:6月20日 12月:12月20日 四、房产税 (一)企业: 5月:5月31日 11月:11月30日 (二)个人 12月:12月31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