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关于杭州湾新区海关对外开展有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按照海关总署相关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宁波海关隶属杭州湾新区海关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外开展有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开展业务范围包括 进出口货物的通关、征税、统计及宁波杭州湾新区(含慈溪出口加工区)区域内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减免税、物流监管、企业管理、稽查核查、知识产权保护、出口原产地签证、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监管、跨境电子商务监管等各项海关业务。关区代码为“3126”。 慈溪海关停止办理宁波杭州湾新区(含慈溪出口加工区)相关海关业务。 二、业务现场办公地址 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188号,邮编315336。 三、联系方式 杭州湾新区海关办公室:岑建灿89092331 杭州湾新区海关综合业务科:郑江89090140 杭州湾新区海关监管科:戎红兵89092320 杭州湾新区海关稽查科:方泉江89092308 特此公告。 宁波海关 2019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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