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委员会党委纪检组致纳税人缴费人的一封信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10-10
摘要: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请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向相关纪检机构进行举报。德州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受理德州市税务局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举报。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委员会党委纪检组致纳税人缴费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税收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我们邀请您一同监督、举报税务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

  一、受理范围

  1、对德州市税务局管辖的党组织、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德州市税务局管辖的党组织、党员干部执法不公、为税不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侵害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问题的检举控告。

  3、对德州市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德州市税务局纪检机构处理的违纪行为。

  二、举报方式

  网络举报:dzswjjz@dz.shandong.cn

  电话举报:德州市税务局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0534-2383587;

  来信举报:可将材料寄至德州市德城区湖滨中大道1118号德州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

  来访举报:可于工作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纸质信访材料,到德州市德城区湖滨中大道1118号德州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反映问题。

  三、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在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四、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请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向相关纪检机构进行举报。德州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受理德州市税务局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举报。

  五、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检举有关纳税人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请向德州市税务局稽查部门进行举报。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委员会党委纪检组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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