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09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现就杨玉洲委员提出的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摸清服务对象、助力复工复产”的要求,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宁夏区税务局在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中开展摸清全区已注册登记未办税的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将摸底到的企业和个体户实际情况反馈给市监部门,并主动配合市监部门做好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的清理工作。 一、健全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数据交换和对账机制,完善市场 监管登记中涉及税务需求的相关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所有企业和个体户明细数据提供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对两部门间市场主体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找出差异数据,分析差异原因,编制差异数据清册,进行核实工作。对新增信息实行按日推送,实现了登记、注销信息的实时推送和共享,逐步解决两部门市场主体状态不一致、数量不统一的问题。 二、针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的未办税户,在摸清底数、核实存续状态后,主动做好税法宣传,告知其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提示其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注销,或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登记事宜。 三、针对未办税户体量大、经营规模小、税源零星分散、涉税信息缺失、纳税意识淡薄等特点和难点,研究提出科学有效的税源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对不开发票纳税人的监管方式和不用发票数据也能管好税源的征管措施,依法依规做好对未办税户的税收管理。 四、深化税务注销改革,对已办税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申请注销的,大力简化注销程序,全面推动减审核减事项、简资料简流程,推行税务简易注销方式,将一般税务注销办理时间再压缩,注销用时减少50%以上。2020年1-6月,税务注销即办率为95.9%,高于全国平均值25.9%,极大方便市场主体自由退出,与市监部门共同做好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的清理工作。 五、税务机关认真履行税收征管职责,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和第三方数据,加强对未办税户的税收风险分析,查找并堵塞征管漏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宁夏区税务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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