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15]4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6-21
摘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优化返乡创业登记方式,简化创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制度改革。放宽经营范围,鼓励返乡农民工等人员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和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

  附件

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17年)

序号 行动计划名称 工作任务 实现路径 责任单位
1 提升基层创业服务能力行动计划 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专业化创业服务能力 加快建设县、乡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2017年基本实现主要输出地县级服务设施全覆盖。鼓励地方政府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整合各职能部门涉及返乡创业的服务职能,建立融资、融智、融商一体化创业服务中心。 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
2 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行动计划 依托存量资源整合发展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以输出地市、县为主,依托现有开发区和农业产业园等各类园区、闲置土地、厂房、校舍、批发市场、楼宇、商业街和科研培训设施,整合发展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民银行
3 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返乡创业行动计划 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发特色产业,保护与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促进创业 将返乡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开发一批农林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面向少数民族农牧民群众开展少数民族传统工艺品保护与发展培训。 农业部、林业局、国家民委、发展改革委、民政部、扶贫办
4 完善基础设施支持返乡创业行动计划 改善信息、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条件 加大对农村地区的信息、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提升网速、降低网费;支持地方政府依据规划,与社会资本共建物流仓储基地,不断提升冷链物流等基础配送能力;鼓励物流企业完善物流下乡体系。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5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行动计划 培育一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全国创建200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支持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支持农林产品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以及农林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初加工配送等设施建设。 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财政部、林业局
6 创业培训专项行动计划 推进优质创业培训资源下县乡 编制实施专项培训计划,开发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采取培训机构面授、远程网络互动等方式,对有培训需求的返乡创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组织发动作用,支持其利用各自资源对农村妇女、青年开展创业培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及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群团组织
7 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有序对接行动计划 引导和推动建设一批市场化、专业化的众创空间 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组织实施一批“星创天地”,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科技服务。充分利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高校、科研院所的有利条件,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作用,构建一批众创空间。鼓励发达地区众创空间加速向输出地扩展,帮助返乡人员解决创业难题。 科技部、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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