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人一次性买断工龄取得的补偿金如何缴纳税款?
答: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扣除3倍的当年全市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后(去年我市14,162元),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予以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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