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文稿竞价拍卖,取得收入8000元,怎么算个人所得税?

来源:税屋 作者:彭怀文 人气: 时间:2020-11-26
摘要: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800元(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下)或者20%(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上)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短篇小说文稿竞价拍卖,取得收入8000元,怎么算个人所得税啊?计算公式怎么的啊?

  答:

  一、应税所得项目的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800元(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下)或者20%(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上)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预扣税金的计算

  短篇小说文稿竞价拍卖,取得收入8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8000*(1-20%)*20%=1280元。

  说明:小说文稿拍卖,属于个人转让著作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十四)项规定,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

  三、代扣代缴与申报

  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并按规定向拍卖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拍卖单位代扣代缴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应给纳税人填开完税凭证,并详细标明每件拍卖品的名称、拍卖成交价格、扣缴税款额。

  四、汇算清缴

  由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综合所得”的组成部分,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一起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008年11月的解读——

个人取得额外收入怎样缴税

  如今,年轻人身兼数职,经验丰富的退休人员被企业返聘拿双份收入的现象已非常普遍。那么,这些收入该如何纳税呢?近日,新疆国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陆续收到一些纳税人打来的电话或发来的电子邮件,询问有关这方面的问题。记者将这些提问和相关部门的解答摘录如下。

  一、长期返聘收入视同薪金所得纳税。

  胡女士原是乌鲁木齐市一家国有企业的部门负责人,55岁退休后又被企业返聘,每月除了1700多元的退休工资外,还有1800元的返聘工资。

  胡女士问:像我这种情况需要缴税吗?

  新疆国税12366回答:《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退休职工的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但退休后被返聘的职工,如果属于长期雇佣关系,其收人可视为工资、薪金所得,须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您属于长期返聘者。因此,您的返聘收入就视同薪金所得,应该纳税。

  胡女士问:那么,如何计算我每月应缴的税呢?

  12366回答:您的返聘收人是1800元,因已退休,不必在税前扣除社保、公积金等支出。因此,您每月缴纳的税款为:(1800-1600)×5%=10(元)。

  胡女士又问:具备哪些条件的长期返聘者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呢?

  12366回答:首先,如果返聘者月收入低于1600元,就不需要缴税了。其次,那些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因工作需要,要推迟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注意,这里只限于国家发放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推迟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免缴个人所得税。

  二、稿酬所得,按20%比例缴税。

  丁先生问:工作之余我喜欢撰写文章。最近我写了一部中篇小说,一次就收到5000元的稿费,那么这部分收人是否也需要缴纳所得税呢?应缴多少?

  12366回答:《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如果每次稿酬所得不超过4000元,可以减去费用800元,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若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应减去20%的金额,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稿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并可免缴30%的税款。

  具体说来,您5000元的稿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000×(l-20%)×20%×(l-30%)=560(元)。如果您所写的文章被出版成书,所得稿酬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同上。

  您所写的文章若被报刊以连载形式发表,应合并连载取得的所有稿酬计算个人所得税。比如,您的这篇文章以连载形式发表了5篇,每篇收入为1200元。那么,您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是:1200×5×(1-20%)×20%×(l-30%)=672(元)。

  三、意外中奖,按获奖金额的20%纳税。

  最近,家住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的朱先生遇到了一件令他喜忧参半的事。喜的是,自己购物参加抽奖活动中了一台彩电。忧的是,商家居然按照该物品1800的售价扣除了360元的税,税率高达20%!这是否合法?是否是商家玩得什么猫腻?带着不解,朱先生给12366打来了咨询电话。

  12366回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购物参加抽奖活动中奖,属于偶然所得。而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您应按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奖品为实物,按照税法规定,也要扣除实物折算出的20%金额。这笔税款由举办有奖销售活动的企业负责代扣代缴。因此,商家对您中奖的价值1800元的彩电,按规定代扣了360元的税,是合法的。

  朱先生又问:现在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的发行很红火,上面的缴税方法和标准是否也适合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呢?

  12366回答: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的情况较特殊,因为它们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因此,按规定,其中奖额度要超过1万元才缴纳个人所得税。当然,中奖人捐赠的部分可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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