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11个税目计税方法及举例

来源:小陈税务收集 作者:小陈税务收集 人气: 时间:2017-06-04
摘要:提醒:难免收集时,有个别政策(失效)或者输入计算等错误,请各位老师在留言中指出来!谢谢!由于有表格,在电脑上看或拷贝更舒服哦! 辛辛苦苦收集的,转发如不备注来源,我就真的无语了! 个人所得税税目及计算概述表 序号 课税对象 费用扣除标准 税率 1

 

五、稿酬所得

(一)税目范围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

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则可以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税。

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  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税。

(二)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减征3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1-30%)

(三)计算举例

某作家的长篇小说由出版社出版,按合同约定,出版社向作家预付稿酬5000元,作品出版后再付稿酬15000元;

当年该作家还授权某晚报连载该小说,历时2个月,每天支付稿酬180元,共获得稿酬10800元。该作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解析】出版和连载,分别作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出版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5000)×(1-20%)×20%×(1-30%)=2240(元)

连载应纳个人所得税=10800×(1-20%)×20%×(1-30%)=1209.6(元)

合计应纳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3449.6(元)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一)税目范围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1.根据税法规定,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款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3.2002年5月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计算公式

1.应纳税所得额

费用扣除: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对个人从事技术转让中所支付的中介费,若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

2.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三)计算举例

2017年6月,张某从某电视剧制作中心取得剧本使用费10000元。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解析】剧本使用费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0000×(1-20%)×20%=1600(元)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一)税目范围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国债利息收入、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3.自2015年9月8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二)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20%)

(三)计算举例

张先生为自由职业者,2015年10月取得如下所得:

1.从持股半年的A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16000元,张先生于持股满8个月时抛售所持A上市公司全部股票

2.从B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7000元,

3.兑现4月14日到期的一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1500元。计算张先生应缴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解析】

1.其取得的A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因持股时间未超过1年,且暂未转让,故上市公司暂不扣缴其个人所得税;待其转让股票时,因持股期限在半年至1年间,故减半计征个人所得税。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6000×50%×20%=1600(元)。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A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应纳个人所得税=7000×20%=1400(元)  

3.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张先生应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1600+1400=3000(元)

 

八、财产租赁所得

(一)税目范围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二)计算公式

1.应纳税所得额次的规定: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扣除不超过800元);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收入未超过4000元的为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为20%)

2.税率:

(1)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3)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  

3.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三)计算举例

王某从2007年4月1日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每月取得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为3000元,7月份发生房屋的维修费16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计算王某2009年出租房屋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

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修缮费)-800]×10%×2+[3000-800]×10%×7=1820(元)。

 

九、财产转让所得

(一)税目范围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境内)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目前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三)计算举例

某人本期购入债券1000份,每份买入价10元,支付购进买入债券的税费共计150元。本期内将买入的债券一次卖出600份,每份卖出价12元,支付卖出债券的税费共计110元。计算该个人售出债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

1.可以扣除的买价及合理税费为:(10000+150)÷1000×600+110=6200(元)

2.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12-6200)×20%=200(元)

 

十、偶然所得

(一)税目范围

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例如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金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计算公式

1.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三)计算举例

万某2017年6月购买体育彩票中奖20000元,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解析】

1.应以中奖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

2.应纳税额=20000×20%=4000(元)

 

十一、其他所得

(一)税目范围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例如以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财产保险公司支付给一个保险期内安全行车无赔偿事故驾驶员的安全奖、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的报酬等。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二)计算公式

1.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三)计算举例

2010年5月王某为李某向他人借款提供担保,李某支付给王某报酬1000元,王某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解析】

1.王某应以报酬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1000元

2.应纳税额=1000×2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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