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薪金所得
(一)税目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税率表
适用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
速算 扣除数 |
|
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
1 |
不超过1500元的 |
不超过1455元的 |
3 |
0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三)计算公式
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3500元(如果适用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则可每月减除费用4800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再减除税法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按规定缴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项目金额,以其余额按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或4800元及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计算举例
某事业单位职工李某2016年9月份应发工资为5600元。其中职务工资为3300元,岗位津贴1000元,职务补贴600元,岗位补贴160元,保留津贴30元,劳保费20元,城市补贴60元,水电补贴20元,住房公积金410元。当月单位扣缴住房公积金820元,养老保险80元,医疗保险60元,失业保险16元,工会会费15元。计算当月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当月李某可以税前扣除的费用合计为:每月定额扣除3500元+住房公积金410元+养老保险80元+医疗保险60元+失业保险16元=4066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5600-4066)=1534元,对应10%的税率。
当月应纳税款为1534×10%-105=48.4元。
中国公民李某2016年在我国境内每月工资为3000元,12月31日又一次性领取年终资金(兑现的绩效工资)24500元。请计算李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该笔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
按12个月分摊后,每月的奖金=[24500-(3500-3000)]÷12=2000(元),根据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105元。
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24500-(3500-3000)]×10%-105
=24000×10%-105
=22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