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大事记(2004年)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1-23
摘要:中国税收大事记(2004年)   1月   1日2003年全国税收收入共完成20450亿元(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比上年增加3446亿元,增长20.3%,完成年度预算的108.2%。税收总收入和增收额双双实现历史性突破。   13日国务院新闻办、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

  28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崔俊慧近日在全国进出口税收工作会上指出,国务院改革出口退税机制决定的主要内容已得到基本落实,当前要全面提高出口退(免)税工作效率,加快退税进度,全面推进出口退税管理制度改革。

  同日为了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的统一管理,做好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的准备工作,便于全国普通发票统一识别和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

  29日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堵塞税收漏洞,减少税收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在适用的行业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并发出《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通知》。

  30日为了加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行业的税收管理,规范货运发票的使用,堵塞税收漏洞,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4年7月1日起,统一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5月

  13日为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经营行为,加强保险业和保险中介服务业税收征收管理及税源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关于规范保险中介服务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使用《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

  17日国家税务总局致信出口企业纳税人,呼吁广大出口企业纳税人积极行动起来,完善内部工作运行机制,积极回收出口货物退税单证,及时申报退税,配合税务部门做好陈欠退税的清欠工作和今年出口货物新发生退税的申报工作。

  19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停止焦炭和炼焦煤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

  21日为有效防范利用废旧物资普通发票进行偷骗税的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增值税监管,堵塞税收漏洞,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税务机关加强对回收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税源监控,每季度对回收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核查,要对其发票开具、废旧物资收购销售情况以及资金流动情况进行重点核查。

  6月

  7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调减台球保龄球营业税税率的通知》,决定自2004年7月1日对台球、保龄球减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税目仍属于“娱乐业”。

  同日为防范利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骗税的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增值税监管,堵塞税收漏洞,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进一步加强对代开发票的管理,并发出《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

  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反避税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从战略高度重视反避税工作,配备足够的反避税专职人员,以保证反避税工作的实际需要。

  10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税务部门通过加强纳税申报审核、推行欠税催缴制度、建立欠税档案、加大清缴欠税力度等措施,严格控制新欠,积极清理陈欠,切实加强欠税管理,以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11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全国税务系统实施行政许可法电视电话会议。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钱冠林,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郝昭成,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贺邦靖出席了会议。

  29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召开的全国税贸协作会议上,要求各级税务、商贸部门紧密协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研究出口退税新机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改进和完善税贸协作工作联系机制,更好地做好出口退税工作,促进外经贸事业和国民经济的平稳、协调、快速发展。

  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全国税贸协作会议上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改革出口退税机制的重要性、艰巨性认识,把全面落实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决定作为当前税贸协作的首要任务,下更大的决心,做更大的努力,切实把中央的决策贯彻好、执行好。

  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的通知》。通知决定,从2004年起,对烟叶仍征收农业特产税。取消其他农业特产品的农业特产税,其中对征收农业税的地区,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改征农业税,农业特产品的计税收入原则上参照粮食作物的计税收入确定;在非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不再改征农业税;对已免征农业税的地区,农业特产品不再改征农业税。

  7月

  1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开始对2003年的减免税情况进行一次全国性的普查。普查对象涉及所有2003年底前办理纳税登记的纳税人。据悉,这样的全国性减免税普查还是第一次。

  21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精神,商务部、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税贸协作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

  27日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旭人讲话中提出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更新管理理念,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8月

  2日为了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和加强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对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定期进行纳税申报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这是税务部门配合国家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

  1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务代理的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对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

  24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为贯彻“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完善征管体制,夯实征管基础,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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