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代扣代缴单位、自然人纳税人: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将于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开展。为切实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展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及补(退)税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第44号)以及相关政策要求,现提醒广大自然人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下载并注册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为使用便捷、高效的手机APP办理汇算清缴做好准备工作。 二、通过手机APP确认、修改、报送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 三、通过手机APP查询任职受雇信息以及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及纳税信息。如果发现由于身份证信息被冒用而发生“被任职”“被收入”情况的,第一时间通过手机APP向税务机关进行申诉处理;同时,根据查询到的收入及纳税信息,依照法律及政策初步确定自己是否需要参加2019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四、通过手机APP绑定在境内银行柜面办理的符合要求的本人银行卡,以确保您在申请汇算清缴后能够快捷的进行补(退)税。 同时,提醒广大扣缴单位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第44号)以及相关政策,依法履行扣缴义务人的义务,提前向职工做好汇算清缴的宣传、辅导工作,并科学测算、掌握本单位符合汇算清缴的职工人数及收入、扣除等涉税信息,为单位财务集中办理职工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做好准备。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 2020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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