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财税[2021]6号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6-28
摘要: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现将(晋财税〔2019〕10号)中规定的有关政策执行期限相应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全文废止]

晋财税[2021]6号         2021-6-28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18号),现将《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晋财税〔2019〕10号)中规定的有关政策执行期限相应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28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