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5-06-08
摘要:认真分析我国注册会计师队伍素质现状,借鉴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发胜任能力框架的国际经验,加紧研究并分析提出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对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态度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建立科学的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框架体系。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深入贯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精神,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建立一支在质量和数量上能够满足我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战略,以及现代企业制度需要的执业队伍,适应注册会计师职业国际化发展的新形势,我会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税 屋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00五年六月八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十多年来,特别是近十年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改善和提高执业队伍专业素质与执业水平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服务国有企业改革重组、资本市场发育发展、投资环境改善提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必须充分认识到,当前行业队伍的整体水平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为满足我国市场经济深化对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新要求,适应注册会计师职业国际化发展的新形势,现就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1.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大力贯彻中央关于人才发展战略的精神,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未来五年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为指导,以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行业人才建设的科学发展观,着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推进行业的和谐发展,全面提高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2.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依据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框架体系的要求。

  二、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全面提升继续教育水平

  3.继续教育培训是保持和提升注册会计师专业素质、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手段。十多年来,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继续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果。

  要实现行业整体素质的普遍提升,必须进一步总结、巩固已有的经验和成果,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加强继续教育培训,推进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行业培训主体的作用

  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进一步发挥行业培训工作的管理和组织推动作用,做好对行业培训的系统规划和工作指导,完善培训制度,在加强远程教育网络建设,推动课程开发、教材编写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同时,重点组织和指导行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5.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培训的支柱作用。要在全面掌握本地区会员整体素质现状和会员培训需求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继续教育培训教材和课件的开发,对培训内容、方式和手段进行大力创新,积极加强与当地院校的合作,建立地方师资队伍,提高分层次培训的效果。

  6.会计师事务所要积极发挥行业培训的基础作用。建立培训工作专人负责制度;支持和选派注册会计师参加行业培训;积极培育和充分利用自身的培训能力,通过业务研讨、案例分析、新知识讲座等多种方式,开展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的内部培训工作。

  7.积极调动注册会计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会计师事务所不同岗位类别的注册会计师,提出不同层次的培训要求,并与注册会计师注册及任职资格检查相挂钩;建立培训班的结业考试制度,对结业考试不合格的,不计入培训学时并要求学员补课,切实加强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考核管理。

  (二)积极发挥国家会计学院的行业培训基地作用

  8.国家会计学院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基地。五年来,国家会计学院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培训教学体系和培训管理体系,培训注册会计师三万多人次。

  9.充分依靠国家会计学院,大力提升行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质量。针对不同类别人才的培养目标和职业能力标准。

  10.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同三所国家会计学院,共同建立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的统一评价体系,从培训师资、教材、教学与培训效果。

  11.充分利用国家会计学院的优势和资源,探索以高层次人才培养为目标的中长期系统培训、深入培训的方式和途径。

  (三)加强师资建设和教材开发

  1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行业培训师资库,实现培训资源的行业共享,特别要着重建立和形成具有深厚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执业界的师资队伍。

  13.根据注册会计师执业实践的需要,结合当前注册会计师队伍知识结构和技术水平的实际,组织执业界和理论界的专家学者、联合相关院校,分层次开发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特别是要加快案例教材和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教材的开发步伐。

  (四)积极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行业培训工作

  14.根据经济欠发达地区行业发展的现实条件,通过帮助建立远程教育教室等方式,积极支持其培训工作,促进行业人才的地区间协调发展。

  (五)建立非执业会员的培训机制

  15.非执业会员是行业执业队伍的重要储备力量。

  三、积极开拓人才培养途径,大力培养高层次行业人才

  16.适应行业未来国际化发展的需要,通过开办行业MPAcc(Master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和EMBA(Executive Master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在职学位教育、加强与境外会计师职业组织的合作、开通行业人才境外实习培训渠道等多种方式,开辟行业高层次、国际化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的新途径。

  17.建立并加强与开办MPAcc院校的合作,开办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班,培养一批行业高层次专业人才。

  18.建立并加强与开办EMBA院校的合作,开办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班,开辟培养行业高层次管理型人才的新途径。

  19.加强与境外会计师职业组织的合作,为注册会计师取得境外执业资格提供条件。

  20.加强与境外会计师职业组织、国际会计公司和培训机构的合作,每年选拔一批优秀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到境外考察、研修,提升专业能力、管理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积极支持、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拓宽注册会计师境外培训的渠道。

  四、提升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教育质量,培养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的后备人才队伍

  21.提高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办学质量,提升注册会计师资格前教育水平,建立高质量的后备人才队伍,是行业人才建设的一项战略性工程。

  十年来,国家先后在22所院校开设了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培养了近八千名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毕业生。

  22.要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的办学质量,承担这项任务的院校要对录取标准、培养方式、课程建设、教材开发、师资配置等,进行大力改进和加强。

  23.以资金资助和考核评价为杠杆,促进承担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任务的院校改进办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

  24.本着行业培养和服务行业的原则,积极推动和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为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优秀学生提供资助,并签订服务协议,主动培养、定向培养行业所需人才。

  在此基础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推动建立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优秀学生到境外国际会计公司实习的选派机制,每年选派一批品学兼优、热爱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学生,到境外国际会计公司实习。

  25.在科学使用国家财政对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资助资金的基础上,通过争取国际组织、国际会计公司和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等的资助,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供部分资金等方式,多方筹集资金,为行业后备人才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五、加强培训工作的理论指导和制度保障

  26.建立科学的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框架体系,为行业人才培养提供有力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认真分析我国注册会计师队伍素质现状,借鉴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发胜任能力框架的国际经验,加紧研究并分析提出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对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态度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建立科学的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框架体系。

  27.根据新形势对行业培训工作的新要求,改革完善继续教育培训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级培训组织的职责、分工,完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培训考核管理。

  28.建立完善注册会计师远程教育系统。全面推进远程教育系统的开发、使用和管理,加快远程教育课件建设,在全国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建立远程教育教室,提高远程教育教室利用率,不断扩大远程教育的覆盖面,并为行业各类培训提供网络教育平台。

  29.建立开放式、系统性、不断递进的行业高层次人才跟踪培养机制。人才跟踪培养是实现行业人才系统培养和稳步提升的重要机制。要在出国实习研修、参加MPAcc和EMBA学位教育、取得境外执业资格等环节,建立人才培养信息管理档案,通过必要的考核和淘汰机制,把优秀人才不断输送到更高层次的培养体系,实现深度、持续和系统培养。

  30.积极参与和推进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会计工作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对象,会计工作质量与注册会计师审计效率、审计风险关系密切。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