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攻坚年,四大行业面临财税巨震!

来源:低调的大师姐 作者:低调的大师姐 人气: 时间:2016-01-06
摘要:序 2015年的最后一个晚上,国务院下发通知,将原本中央与地方分享的证券印花税(97:3)完全收归中央。 因为证券印花税本来归地方的比例就很小,即便是在交易最活跃的2015年,3%的比例也只有75亿元,无论对中央还是地方,都不是大事,无关痛痒,所以针对这条

二、11%增值税率:大部分企业的催命符!

营改增”本是政府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已试点行业也达到了一定减税的目标,但在有种种“缺陷”的建筑施工行业,从测算结果来看却指向了另一种可能,11%的增值税税率对大部分企业可能是灭顶之灾。

1、收入和利润下降

建筑业实行“营改增”后,与原有营业税确认的收入相比, 需要剔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影响。如营业税制下建筑业确认收入100亿元的工程项目,改增值税后确认营业收入为100÷ 1 .11% =90.09 亿元 ,仅此一项,收入下降比例为9.91%。

与成本有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不再计入营业成本,如原材料、燃料和租赁费产生的增值税额等。因此,合同预计总成本将比“营改增”前减少。此外,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中是按总价剔除了增值税销项税额计算,而当期确认的合同成本费用中只是部分剔除进项税额,从而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比“营改增”前要少很多,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也随之减少。

2、资产下降,负债增加

建筑企业购置原材料、固定资产时,在会计处理上要按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将进项税额从原价扣除,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比实施营业税时有相当幅度的下降。在短期内负债总额变动不大的基础上可能导致资产结构变动以及资产负债率上升。

从负债方面看,由于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降低带来累计折旧金额的下降,负债总额会有所降低。但由于购买固定资产等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会促进企业展开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活动,带来贷款的大量增加和利息的激增,而大额的贷款利息没有进项税抵扣,就会造成企业负债增加,使企业权益资产负债率增加。

3、现金流减少

施工企业工程款的支付经常性滞后,且完工后的价款支付时还需扣除预留质量保证金等,导致建筑企业需要垫付未收回款项工程的税金。

同时,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可能对分包商、材料商拖延付款,得不到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导致无法进行抵扣,要抵扣就要及时付款,加大垫资的强度。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经营性现金流量支出增加,加大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

4、税负上升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变更了应缴税款计算方式,直接引起企业缴税款数额的变化。理论上,税制变革后,税负可能会下降。由于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行业获取有效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发票存在困难:

第一,建筑施 工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工成本一般占到总成本的20%-30%, 但是巨额的人工成本无法抵扣销项税额。

第二,与制造业不同,建筑施工项目具有工期长、流动性大、施工地域广、材料品种多等特点,许多原材料都是从小规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购买的,大量的上述供应商尚未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处于增值税抵扣机制的循环之外,难以提供能够进行抵扣的发票。

三、师姐教你“逃生术”

面对“营改增”后如此多的行业挑战,作为财务人我还是愿意张开双臂迎接它的到来,因为我深知“营改增”是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安排,目的是减少营业税的重复征收,使市场细分和分工协作不受税制影响;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完整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有利于覆盖货物和劳务领域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全面改善我国的出口税收环境。

我们所要做的是想好如何积极应对营改增:

1、认真规划,变革企业管理模式

采用公司集中核算、全方位管理模式,项目主要材料供应、 机械租赁、劳务分包等由公司统一负责管理,项目经理主要负责工期、质量、安全和现场管理,这样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找到合格优质的供应商队伍,推动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关系;工程事业部和项目部经理,要建立适应增值税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2、综合筹划,加强企业税务管理

要加强机构建设,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要加强税务筹划工作,进行不同税率之间的合理税收筹划;要加强税管流程梳理,增值税管理渗透在业务的每个环节,并且环环相扣,流程梳理和再造尤为重要;要加强专用发票管理,并要确保实物、资金、发票“三流统一”。

3、积极筹划,做好企业会计核算

目前的营业税会计核算比较简单,不涉及价外税的核算,而营改增以后,涉及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就比较复杂,会计人员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指定切合实际的核算方法,做到不同业务板块分开核算,不同税率业务分别核算,结合申报要求进行核算。

4、规范招投标策划与合同签订

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的不含税的造价测算去投标,增值税价外另计;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除常规条款外,应注意甲供材料的具体约定,最好由甲方选择供应商以及材料的品种、规格等,购销合同由施工单位与供应商签订,货款由施工单位支付,否则,就不要在工程造价金额中包含甲供材料的金额,避免进项税缺失。

要选择有资质的企业分包,在分包合同中要明确要求分包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杜绝无资质的队伍分包,个别不得不分包的,必须把企业增加的税收成本考虑进去确定分包价格。

结语:

国家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要求,应该是我们提升管理水平的一次契机,要认真对待建筑施工行业即将到来的“营改增”,提前筹划,运筹帷幄,方能决胜千里。

有了整个行业的管理提升,我也就不再需要为劣币驱逐良币而烦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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