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下几个术语的意思。 光租顾名思义,就是只租船体本身,不配备任何人员。增值税率17%。 期租是指租赁船舶时不仅仅租船体本身,船公司同时还为承租方配备水手、大副等操作人员的租赁方式。营改增后对其征收11%的增值税。 货运代理服务就是那种帮你租船订舱,甚至报关入关,然后收取劳务费的代理服务。税率6%。 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角度分析,@付佳杰所考虑的进项是否可抵扣的角度也很有道理,我主要是从资本性收入还是劳动性收入的角度来说的。至于@付佳杰所坚持的增值税完全由最终消费者承担的这个观点,我不赞同,因为增值税实质上是由企业和最终消费者分担的,具体分担的比例由市场决定,具体理由在文章结尾。 从资本于劳动的角度,可以看到,这三种业务,资本在业务的经营中所发挥的作用依次递减。光船租赁属于典型的资本为主导的业务,购买几艘货轮,找到承租方,定期对船舶进行少许的管理,就可以坐着等钱进口袋,更实质点来讲,租赁公司主要是靠资金来赚钱,所以征收的税率最高,17%。而货运代理服务这种苦力活,则是报关员、货代在各个机关、船公司之间辛苦腾挪赚的服务费,资本在业务的开展中重要性不大,主要是靠员工的劳动,所以税率最低,为6%。期租因为给船舶配备了操作人员,介于两者之间,所以税率也介于两者之间。 更原则性一些讲,现在各国都倾向于对资本性收入增收相对高的税率,对劳动性收入征收相对低的税率。这样的税率其实也是更利于社会公平的。相对来说我国的税法在这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 如果还不能理解,举个例子,一个上海的小青年A,初中肄业,整日玩游戏打麻将,也不工作,但是因为继承了父亲的两套房子,每个月坐收3万块房租。而另一个奋斗小青年B,上海交大研究生毕业,起早贪黑研发转子发动机的节能技术,月收入3万块。要是对A和B的收入征收同样税率的税,你觉得公平吗? 最后来讨论一下增值税是否完全由最终消费者承担这个问题。 单从会计学角度,进行理论推导,是的,确实增值税这个理论上的价外税由最终消费者承担。但是整个社会在一定的时期对于某种服务、商品能接受的价格区间摆在那里,增值税对于最终消费者来说并不是价外税,而是价内税,因为他们不可以以此抵扣进项税(对于交营业税的企业、逃税的企业的亦然),他们看的只是总价,他们不关心这117万的货物是否是由100万的货物金额和17万的税款构成。而绝大多数商品、服务的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都不会是0或者是1或者是正无穷,所以厂商很难将增值税的涨跌全部通过价格转嫁给消费者。 其实站在企业这边,无论是物料成本,还是人力成本,亦或是增值税,在企业看来都属于成本。那么增值税的这部分成本最终是由企业负担还是由消费者负担,基本上是取决于市场。更形象点说,增值税是由消费者剩余与生产者剩余共同分担的,而不能单单从形式上看这部分钱是谁付了。所以,企业所负担的这部分的增值税同样于所得税一样具有调节资本性收入与劳动性收入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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