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源涉税行政案:为刑案而生?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作者:侯兆晓 人气: 时间:2016-03-22
摘要:编者按 本社曾于2014年8月间,对鸿源公司及桂松案以连续七篇的篇幅进行了系列深度报道。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案件背后的内幕逐步浮出水面。 当年一个携国际前沿显示技术、怀揣美好创业理想的鸿源科创团队回国创业,在江西

编者按

本社曾于2014年8月间,对鸿源公司及桂松案以连续七篇的篇幅进行了系列深度报道。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案件背后的内幕逐步浮出水面。

当年一个携国际前沿显示技术、怀揣美好创业理想的鸿源科创团队回国创业,在江西省、市领导的热忱感召下,落户江西这片红土地,希望这项科技成果能够在这块红土地上长成参天大树,为地方和国家作出贡献。鸿源公司从落户江西到国家项目的立项和建设,一直受到党和国家相关部门的关心、重视和支持,鸿源公司通过努力终于完成了项目的建设和验收。

然而,当该项目就要结出累累硕果时,孰料风云突变,江西省主要领导的更迭,如同换了一个天。当年政府已给予鸿源国家项目的扶持政策被非法剥夺,书面承诺尚未兑现的更是全然变卦,一系列的打压如同泥石流,彻底摧垮了鸿源及所承担的国家项目。利益集团为谋取自身利益,致使鸿源公司遭受到种种劫难,项目带头人身陷囹圄,企业停摆、官司缠身,鸿源国家项目面临夭折,至今国家项目重启困难重重。谁是炮制鸿源系列案的幕后推手?是苏荣,还是另有合谋?

2016年1月26日,中止四年之久的鸿源涉税案在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

鸿源税案行政诉讼的缘由是:2011年5月6日,南昌市国家税务稽查局作出(2011)1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鸿源科创公司转让东方海德堡项目(鸿源研发生活配套项目)的其他收入为87437300元;认定红谷滩新区120亩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以1.6亿人民币计入收入总额。以上两笔收入共计247437300元,扣除相关成本、费用、税金等,鸿源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18120961.70元并处以0.7倍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2684673.19元。行政处罚决定认定鸿源公司应补缴税金及罚款的金额为30805634.89元。

据了解,鸿源项目带头人桂松2010年3月初以涉嫌“行贿”被羁押,关联公司账户即被冻结、账本被调走,鸿源遭受了地毯式调查。8月,因增加了涉嫌“抽逃出资罪”案件被转到江西省公安厅,并成立专案组。11月底,鸿源“顺理成章”地被地税、国税联合“专案稽查”。接踵而来的是南昌市地税、国税纷纷作出处理决定,要求鸿源科创缴纳税款,同时均拟对鸿源进行行政处罚。鸿源及关联公司账户被冻结,公司无法正常经营,被东拉西扯编造出来的巨额税款、滞纳金无法缴纳,鸿源提出以股东价值过亿的生产线、设备作为担保申请行政复议,遭到拒绝,鸿源走投无路。随后行政案件被地税、国税分别移交到省公安厅,要求对鸿源进行涉嫌逃税罪的审查。

然而,国税将案件移交刑事审查后,又作出了本文开始所述的处罚决定。

鸿源科创公司只能就国税行政处罚决定,向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受案开庭后,因鸿源科创涉嫌的逃税罪尚未审结,这场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中止审理至今。

研发生活配套项目易主——税案的起因、刑案的祸根

坐落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C—8地块的120亩用地原本是鸿源公司的研发生活配套设施用地,现在却成为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高档住宅小区——南昌·东方海德堡。

其实,早在2003年7月18日,南昌市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纪要以及2003年9月19日南昌经开区管委会与鸿源签订协议中均明确:其C—8地块共138.65亩,是鸿源研发生活配套设施用地,不得变更用地性质,不得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

该配套设施用地是地方在吸引鸿源科技团队及前沿科技项目落户江西时,考虑当年江西科技人才极度匮乏,又缺少适合科技人才工作、科研、生活的良好设施和氛围,为了方便国外尖端科技人才能在江西和国外两栖工作和生活,为了筑巢引凤,吸引更多的人才到鸿源的新型科技产业核心创新基地工作,鸿源参照美国硅谷科技园和台湾新竹工业园,专门规划设计了与基地相配套的科研生活配套设施“泓园”。

如今,这些囊括风能、太阳能储能、新型显示、污水处理系统、物联网管理等四大科技前沿技术的设施内容已在海德堡小区中荡然无存。

地方用于作为筑巢引凤,吸引科技人才落户创业用的研发生活配套设施项目用地,后来为什么改变了用地性质蜕变成高档商业住宅小区呢?

事情还得从2006年年底说起,当时鸿源公司取得120亩研发生活配套设施项目用地后,就受到了人为因素的干扰,自行开发受阻,无奈之际,有人介绍与市主管领导“关系甚密”的福建东方宏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宏利)负责人参与合作,该负责人称能为鸿源摆平人为障碍,最终,福建宏利以内部承包的方式参与鸿源配套项目的开发。

孰料,承包商在承包过程中为摆脱鸿源的监管,获取非法利益,实施了种种违法行为,如私自更改项目名称、未规先建、私刻公章、骗取预售许可证、私自对外公开预售房屋和办理虚假税务登记等等。

承包商为了达到攫取项目的目的,在私自收取巨额房款的同时,却不按承包协议支付工程款,还组织包括农民工和已预售房“业主”的聚众闹事,堵塞交通,冲击鸿源所在厂区,限制鸿源财务人员的人身自由,严重影响鸿源正常的生产经营,鸿源苦不堪言。

这之后发生的故事就更离奇,鸿源不但被迫转让了研发生活配套项目,还落入人为构陷的税案和刑案的灾难中。

针对承包商掠夺鸿源研发生活配套项目的行为,我国著名法学专家对此出具的《专家意见书》中一致认为:应对福建宏利相关人员涉嫌实施伪造公司印章罪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予以刑事追诉;福建东方宏利攫取LCOS国家项目研发生活配套设施用地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实现出让红谷滩新区凤凰洲控规C—8地块使用权的本来目的,并依法追缴福建东方宏利通过攫取LCOS国家项目研发生活配套设施用地所违法获得的巨额利润;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违法行政行为,上级政府应当依法督查;对鸿源数显常务副总经理在福建东方宏利与鸿源数显矛盾激发期间于住处受到枪击的事件,应当进行彻底调查,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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