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租入的房屋进行装修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如何进行摊销

来源:深圳市税务局 作者:深圳市税务局 人气: 时间:2020-11-06
摘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即,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企业对租入的房屋进行装修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如何进行摊销?

  【问题内容】企业对租入的房屋进行装修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如何进行摊销?

  【答复机构】深圳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10-10

  【答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即,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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