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降费减负政策再解读 一、降费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自2019年5月1日起,单位按16%比例缴费,比原20%降低4个百分点;个人按8%比例缴费,与降费前保持一致,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 二、降费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 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口径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单位缴费月基数按本单位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按照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相比以前采用的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非私营平均工资),有较大幅度降低。如2019年社保使用的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为4736元,比全省非私营月平均工资5714元下降17%。 三、举例说明缴费减负情况 假设甲、乙、丙三位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为2500元、5000元、18000元。 (一)缴费基数 降费后今年个人月缴费基数分别为: 甲:个人月平均工资2500元<2842元(全口径月平均工资4736的60%),月缴费基数核定为2842元; 乙:个人月平均工资5000元在全口径月平均工资60%-300%之间,月缴费基数核定为5000元; 丙:个人月平均工资18000元>14208元(全口径月平均工资4736的300%),月缴费基数核定为14208元, 若不降费,今年个人月缴费基数分别为: 甲:个人月平均工资2500元<3429元(非私营月平均工资5714的60%),月缴费基数核定为3429元; 乙:个人月平均工资5000元在非私营月平均工资60%-300%之间,月缴费基数核定为5000元; 丙:个人月平均工资18000元>17142元(非私营月平均工资5714的300%),月缴费基数核定为17142元。 (二)月缴费及减负额 甲:降费后月缴费额=单位月缴费额+职工个人月缴费额=2842元×16%+2842元×8%=454.72元+227.36元=682.08元; 若不降费,月缴费额=单位月缴费额+职工个人月缴费额=3429元×20%+3429元×8%=685.8元+274.32元=960.12元。 降费后甲缴费月减负278.04元,其中单位减负231.08元,职工个人减负46.96元。 乙:降费后月缴费额=单位月缴费额+职工个人月缴费额=5000元×16%+5000元×8%=800元+400元=1200元; 若不降费,月缴费额=单位月缴费额+职工个人月缴费额=5000元×20%+5000元×8%=1000元+400元=1400元; 降费后乙缴费月减负200元。 丙:降费后月缴费额=单位月缴费额+职工个人月缴费额=14208元×16%+14208元×8%=2273.28元+1136.64元=3409.92元; 若不降费,月缴费额=单位月缴费额+职工个人月缴费额=17142元×20%+17142元×8%=3428.4元+1371.36元=4799.76元。 降费后丙缴费月减负1389.84元,其中单位减负1155.12元,个人减负234.72元。 四、降费后对职工养老金没什么影响 1.已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人员,退休时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保持不变,每年按照国家要求统一增加基本养老金。今年是我省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之后连续第4年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即将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由于单位缴费与个人基本养老金计算不挂钩,降低单位缴费比例不影响个人权益;平均工资是计发养老金的重要参数,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后,省人社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基本养老金计发的过渡措施,确保退休人员待遇平稳衔接。 五、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提供便利化服务 企业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时,不需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数据办理;办理新增人员社保手续时,不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企业填报的“人员参保登记表”办理,已开通社保网上申报的,企业可通过网上办理;办理社保转移接续等手续的,不需要提供居民户口簿,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居民身份证(或企业代为办理),通过获取公安部门数据办理。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19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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