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申报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培训资格的通知 浙注协[2022]4号 2022-01-12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我省行业管理工作实际,现将申报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统称执业机构)内部培训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中注协、中评协现行继续教育制度规定申请条件的有关执业机构,可根据本机构实际情况自愿提出申请。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月18日起,至2月28日止。 三、申报材料 (一)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机构在省注协注册(登记)的执业会员名单; (二)本机构2021年度利润表; (三)本机构内部培训制度; (四)本机构2022年内部培训计划; (五)本机构专门从事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和人员情况; (六)拟承担内部培训任务的师资、场地和设施。 请将上述申报材料及时寄送至省注协,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305室,联系人:王祯,联系电话:0571-87829191。 四、审核认定程序 (一)由省注协秘书处初步审核申报材料; (二)向行业有关信息化管理系统、执业机构核实相关情况; (三)将审核合格的执业机构名单在省注协网站公示; (四)提交省注协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认定。 五、发布结果 经省注协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认定,印发最终确认的具备2022年内部培训资格的执业机构名单。 六、完成报备 由省注协秘书处将具备2022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的执业机构名单,分别向中注协、中评协完成报备工作。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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