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地税发[2010]27号 商丘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0-03-15
摘要:要规范完善印花税征收方式。我市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汇总缴纳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印花税。对不需要办理汇总缴纳或核定征收办法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购买印花税票。

商丘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商地税发[2010]27号               2010-3-15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稽查局、直属分局、开发区局:

  为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和《河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借鉴天津等地对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商丘市印花税核定征收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附后)。并就当前 印花税征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规范完善印花税征收方式。我市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汇总缴纳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印花税。对不需要办理汇总缴纳或核定征收办法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购买印花税票。

  二、要严格以票控税,实施分类管理。(一)加强日常管理。一是各征管单位要求纳税人按月申报,严格印花税日常申报管理;二是各征管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按月检查,检查企业有无漏申报印花税,没有按月申报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三是各县市区局、市直属税务分局要在组织季度执法检查中,把印花税申报作为一项主要检查内容,并把检查的相关资料于季度终了15日内上报市局财产行为税科,以督促征收单位加强印花税的日常管理。

  (二)严格实施以票控税。为了从源头上加强印花税征管,对开具运输发票、建筑发票、大额其他服务业发票的企业或个人,有合同的按合同征收,无合同按开具发票金额征税,以堵塞征管漏洞,实现应收尽收。

  (三)实行分类管理。一是对正常经营户,实行月申报年度查核征收;二是对权利许可证照等实行委托代征,源泉控管;三是对发生的隐蔽性应税行为,实行举报查实有奖征收。

  三、要积极宣传,严格税收稽查。印花税涉及的应税项目多、税额小,税收难管易漏。各单位深入开展宣传是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推进印花税核定征管工作的重要条件。一是在2010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中,专门印发印花税宣传材料,进行重点宣传;二是对印花税纳税大户,开展送税法上门活动。三是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加大税收检查力度,对企业稽查时,把印花税列为检查重点,严格检查,严格处罚,有效地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

  四、要严格落实,实行目标考核。一是从2010年起,市局把印花税核定管理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二是市局一年对印花税核定管理工作组织2次检查验收,通报检查情况,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各单位要成立由业务局长任组长的征收管理领导组,定期督导各单位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工作。四是各单位要按月通报下属单位的完成情况,并要把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工作列为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五是要建立收入对比分析机制,进行同期比、邻近县、市、区比,督促完善征管措施,促进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工作严格落实。

  五、要严格监督,实施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落实的,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局反映,凡有问题不反映就随意不执行的,视同未落实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商丘市地方税务局

201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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