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开办展会期间的费用如何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10-11
摘要: 问:我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因业务需要到欧洲开展展览会,因为国外的消费水平比较高,1、国内采购一些展会期间公司参展人员所需用的日月品和生活用品,例如:方便面,茶,咖啡,纸杯等,在会计上如何处理,需计入招待费吗?2...
问:我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因业务需要到欧洲开展展览会,因为国外的消费水平比较高,1、国内采购一些展会期间公司参展人员所需用的日月品和生活用品,例如:方便面,茶,咖啡,纸杯等,在会计上如何处理,需计入招待费吗?2、公司购买一些展会所需的桌椅,地毯等低值易耗品,由于运费过高,展会结束不会再运回国内,请问该如何做帐?3、公司运出的展品也会由于运回的费用超过产品的成本,不再运回国内的话,那么在帐务上该怎样处理此笔产品。是视同销售吗?
答:(1)贵公司采购的展会期间公司参展人员的日用品和生活用品,如果是因展会而发生的必要费用(比如:不发生该笔支出,个人将无法正常开展展会工作),可以作为企业的销售费用列支,如果完全属于个人消费用品,我们理解不得作为企业费用列支。
(2)公司购买展会所需的桌椅,地毯等低值易耗品,展会结束不会再运回国内,处置后发生的净支出属于公司为销售而发生的费用,直接记入销售费用,企业所得税前按照业务宣传费限额扣除。
(3)对于运出的展品,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将货物用于广告、样品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会计处理于发出展品时直接借记销售费用,贷存货,期末申报所得税时,按视同销售进行所得税申报:
调增视同销售收入:附表一(1)第3列第12行。
调增视同销售成本:附表二(1)第3列第13行。
|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