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专利赔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地税个[2000]227号 2000-05-04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专利赔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25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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