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三十号)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10-22
摘要:为切实履行《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2013年财政部统一组织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湖北省财政厅

  2013年,湖北省各级财政部门组织769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会计师事务所共计678户。检查行业涉及教育、公共事业、交通等。

  全省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623户,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322301.11万元,处理处罚295户,补缴税款1131.44万元,追缴财政资金13926.54万元。对125户单位处以没收及罚款462.59万元。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55家,共对19家会计师事务所依法下达了财政检查处理决定书,并督促其按要求整改到位。

  处理处罚结束后,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湖南省财政厅

  2013年,湖南省各级财政部门组织1350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1214户。检查行业涉及教育、公用事业、行政机关等。

  全省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1154户,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142026.86万元,处理处罚598户,补缴税款626.7万元,追缴财政资金10871.88万元,对412户单位处以没收及罚款817.27万元,移送相关部门处理6户,涉及金额103.88万元,处理处罚责任人5人。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60家。共计对53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对4家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处理处罚结束后,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13年,广东省各级财政部门组织1275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732户。检查行业涉及教育、公用事业、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等。

  全省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636户,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88562.8万元,处理处罚237户,补缴税款785.35万元,追缴财政资金3578万元,对15户单位处以没收及罚款83.58万元,移送相关部门处理2户,涉及金额398.73万元。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96家,对8家会计师事务所和4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理处罚结束后,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深圳市财政委

  2013年,深圳市各级财政部门累计投入97人次、组成16个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105户,涉及教育、交通建设等行业。

  全市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58户,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71194.26万元,处理处罚企事业单位40户,补缴税款11.67万元,对5户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18.9万元;

  全市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47家,责令8家会计师事务所整改,对1家会计师事务所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对4名注册会计师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组织484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703户。检查行业涉及计生系统、交警系统、公用事业、交通建设等。

  全区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679户,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744049.13万元,处理处罚65户,补缴税款8737.27万元,追缴财政资金13810.42万元,对44户单位处以没收及罚款20.28万元,移送相关部门处理1户,涉及金额19.55万元。

  全区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24家,对24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了处理决定整改通知书。

  处理处罚结束后,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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