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发[2015]68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3-26
摘要:各地要加强统计分析工作,按相关规定做好工作情况总结及数据报送工作。建立典型企业调查制度,至少选定3-5户小微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开展减免税效果分析,查找问题和差距,年底前向省国税局报送1篇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分析。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粤国税发[2015]68号      2015-3-26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5]35号)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当前改善民生、促进创新和转型发展的一项政治任务。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已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列为今年的重点督查事项。各级国税机关务必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税务总局、省国税局的部署,着力抓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实责任要具体到部门、岗位和人员。

  二、加强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

  各级税务机关要持续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普及性宣传,省国税局决定3月30日至4月5日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并编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各级国税机关要通过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对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宣传手册的派送工作,确保送达每一户小微企业。“纳税人学堂”至少举办一期培训讲解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每一户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应享尽知”。同时,各级国税机关要抓好税务人员政策业务培训,确保全体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服务,确保政策落实无遗漏

  (一)要及时告知小微企业纳税情况。小微企业每期申报纳税后,各级国税机关要及时通过手机短信或其他形式告知每户小微企业缴纳税款和享受优惠情况。

  (二)要主动关心未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及时掌握未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申报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补救工作。主管国税机关应在申报期内查找应享受未享受的小微企业名单,对未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要采取电话、上门温馨提示等跟踪服务,对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针对性地税收政策讲解,积极引导企业在申报期内更正申报,进一步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面。

  (三)要严格定额征税管理。各地必须按照政策法规的规定开展调整小微企业纳税定额工作,对违反规定调整定额增加小微企业税收负担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税务人员责任。

  (四)要及时跟进受理纳税人的投诉。各地要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及“意见反馈表”,按规定跟进处理纳税人的投诉,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提高工作执行力

  省国税局已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今年省国税局重点督查事项和绩效考评事项,将适时对各地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和专项督查。

  五、加强统计,做好政策效应分析

  各地要加强统计分析工作,按相关规定做好工作情况总结及数据报送工作。建立典型企业调查制度,至少选定3-5户小微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开展减免税效果分析,查找问题和差距,年底前向省国税局报送1篇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分析。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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