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维稳,税制改革必先启动。 在上海先行局部试点四年多之后,“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终于进入全速推进阶段——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此次“营改增”的全面推开,不仅将原先在上海局部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这两项,全面扩大为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在内的四项,而且从审议通过到正式实施的时间之紧,亦是极为少见,短短43天时间必须完成(5月1日正式实施)。 “营改增”全速推进意义重大,堪称财税领域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的最大动作。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在强化财税体系中央集中统筹的同时,其时仅以增值税取代了生产税(限生产加工领域),而当下已是近乎全面取代营业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这不仅大幅降低了企业的税负,其实也相对降低了税收系统的征税成本。 “营改增”全面推开所覆盖行业的大幅增加、正式实施倒计时式的紧凑推进,这些均明确透露出,决策层已将“营改增”作为当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通过对企业税收的实质性减负,以相对提升企业的赢利能力、并激发企业转型升级的动力,从而达到稳企业、稳经济、继而稳就业的多重效果。而为了达此成效,中央和地方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可谓作出了巨大“牺牲”,因为这意味着企业税负减轻规模可能将高达5000多亿元,也正因为此,今年财政赤字预算比2015年增加了5600亿元,并不惜将赤字率上升到3%的警戒线。 我们必须承认,“营改增”确实是有助于当前我国经济维稳的重要举措。但是,从财政一盘棋的角度,我们还应该认识到,在经济全面推进供给侧改革之当下,“营改增”的全面推开,才仅仅迈开了整体税制改革的第一步。 为什么这么说?在回答这一命题之前,有必要先厘清一个误解,一直以来,许多人总认为税负越低越好,历史上“轻税薄赋”所对应的也大抵是昌明时代,但是,在进入后工业时代以来,伴随着财政对社会保障性支出的大幅递增,短期内降低税负、乃至不惜提高赤字率以维稳经济,这诚然是可行的、也是不得不行的,而中长期却难以持续,因为一国财政支出如果一直大于财政收入,这同样会产生通胀上升、货币贬值等一系列不良后果,这也是希腊为什么会破产、美国在次贷危机之后为什么会逐渐加税的原因所在。所以,从更具系统性的思维出发,税制改革应该有一个整体方略,而在这个整体方略中,当下“营改增”的全面推开还仅是我国整体税制改革的第一步。 当下“营改增”的全面推开,有其经济现状的必然性,在经济增速持续探底之下,这是基于短期经济维稳的需求侧管理,可以为中长期供给侧改革提供一个缓冲区间,以避免我国经济出现硬着陆的窘境。 税制改革从来没有静止不变的最佳方案,1994年启动分税制改革,是为了扭转其时地方征税权力过大、甚而导致地方投资冲动难以抑制之势,当前全速推进“营改增”,是为了对冲经济持续下行的风险。而在“营改增”即将正式实施之际,沿着税制改革配合经济变迁这一逻辑,可以预期,包括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配、以及新税种的增加,行将不久或将均会逐渐推出。 要知道,“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同时也意味着地方税源的进一步减少,一直以来,营收税是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之一,而增值税却是中央分大头的共享税。这在地方财政债务率严重高企、而中央财政债务率相对均衡之下,伴随着“营改增”对地方税源的进一步收窄,本已“财权过轻、事权过重”的地方政府必然难以为继。故而,为了避免未来地方债务率的进一步加剧,在强化地方财政预算执行的同时,未来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配格局有可能会进行调整,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内的共享税,均有可能大幅向地方财政倾斜。 此外,在渡过短期需求侧管理维稳经济之后,面对社保基金的巨大亏空、以及日益增长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增加一些新税种以平衡我国财政收支的可持续性,亦将成为税制改革的大趋势,这不仅是发达经济体税制改革的通例,而且也是中长期供给侧改革的必经之路。 当然,未来可能新增的税种,必须是基于减少贫富差距这一前提下的,亦即是有利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具体而言,包括房产税等财产税的扩容、以及遗产税的征收,未来均将成为整体税制改革的一大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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