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的通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5号 2018-4-23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决策部署,大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压缩办税时间,降低办税成本,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全面实施了“全程网上办”服务,并编制、修订《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了解“全程网上办”服务,现将《清单》(1.1版)进行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1.1版)范围内事项,可通过注册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www.etax-gd.gov.cn/)进行网上办理。符合法定办理条件且上传资料完整、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结合“邮寄送达”等方式,实现《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全程办理,无需再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或领取文书、资料。 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将根据税收工作实际,以及涉税信息化系统的功能升级情况,定期修订《清单》,并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www.gd-n-tax.gov.cn)公布办税指南。 三、纳税人需要进一步了解“全程网上办”事宜的,可拨打12366服务热线,也可登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1.1版)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4月23日 关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一、通告的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打造“互联网+税务”,推进办税便利化,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广东省国税局根据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功能开发和应用情况,编制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1.0版,自2018年2月28日起在全省实施并在广东省国税局门户网站公布。结合《清单》(1.0版)的实施情况和工作实际,广东省国税局对其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的1.1版(见附件),为让纳税人及时全面了解《清单》(1.1版)的内容,特进行更新发布并进行通告。 二、通告的依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部署,根据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8]19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编制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并完善至1.1版。 三、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的具体内容 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1.1版)范围内事项,可通过注册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www.etax-gd.gov.cn/)进行网上办理。符合法定办理条件且上传资料完整、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结合“邮寄送达”等方式,实现《清单》(1.1版)范围内的事项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全程办理,无需再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或领取文书、资料。纳税人的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上传的资料不完整,不适用“全程网上办”。《清单》(1.1版)共有税务登记类、税务认定类、发票办理类、申报纳税类、优惠办理类、证明开具类等6大类86个事项。 四、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的具体操作 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内容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www.etax-gd.gov.cn/)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省国税局将根据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和相关信息化系统的功能更新,动态调整“全程网上办”清单内容,并逐步发布纳税人端的具体操作指引。纳税人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和广东省国税局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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