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远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4]456号 1994-08-03
北京、上海、天津市、河北、辽宁、山东、安徽、江苏、浙江、湖北、福建、广东、云南、河南省、青岛,大连、厦门、宁波、沈阳、武汉、南京、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称中远集团)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大型企业集团之一。现对中远集团所属成员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中远集团的所有成员企业,从1994年1月1日起,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中远集团的核心企业是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其53户控股100%的紧密层成员企业(名单附后),“八五”期间暂由核心企业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在北京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中远集团投资兴办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中远集团成员企业兴办的其他全资公司(企业)、中远集团的事业单位,按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税款就地缴入中央金库。
四、从本文下达之日起,中远集团成员企业如改变控股关系而改变所得税的缴库方式,须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1994年8月3日
中国远集团由核心企业合并缴纳的成员企业名单
1.广州远洋运输公司 |
广州市 |
2.上海远洋运输公司 |
上海市 |
3.青岛远洋运输公司 |
青岛市 |
4.天津远洋运输公司 |
天津市 |
5.大连远洋运输公司 |
大连市 |
6.厦门远洋运输公司 |
厦门市 |
7.连云港远洋运输公司 |
江苏省 |
8.中远财务公司 |
北京市 |
9.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 |
北京市 |
10.上海外轮代理公司 |
上海市 |
11.大连外轮代理公司 |
大连市 |
12.广州外轮代理公司 |
广州市 |
13.青岛外轮代理公司 |
青岛市 |
14.湛江外轮代理公司 |
广东省 |
15.宁波外轮代理公司 |
宁波市 |
16.南京外轮代理公司 |
南京市 |
17.江阴外轮代理公司 |
江苏省 |
18.汕头外轮代理公司 |
广东省 |
19.安庆外轮代理公司 |
安徽省 |
20.丹东外轮代理公司 |
辽宁省 |
21.石臼外轮代理公司 |
山东省 |
22.海门外轮代理公司 |
浙江省 |
23.漳州外轮代理公司 |
福建省 |
24.扬州外轮代理公司 |
江苏省 |
25.镇江外轮代理公司 |
镇江市 |
26.南通外轮代理公司 |
江苏省 |
27.茂名外轮代理公司 |
广东省 |
28.北京外轮代理公司 |
北京市 |
29.银鹏外轮代理公司 |
大连市 |
30.沙市外轮代理公司 |
湖南省 |
31.湄州湾外轮代理公司 |
福建省 |
32.张家港外轮代理公司 |
江苏省 |
33.中国汽车运输总公司 |
北京市 |
34.中国汽车运输天津公司 |
天津市 |
35.中国汽车运输廊坊公司 |
河北省 |
36.中国汽车运输武汉公司 |
武汉市 |
37.中国汽车运输昆明公司 |
云南省 |
38.中国汽车运输北京物资公司 |
北京市 |
39.中国汽车运输北京华通公司 |
北京市 |
40.中国汽车运输北京晋煤外运公司 |
北京市 |
41.中国汽车运输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
北京市 |
42.中国汽车运输沈阳公司 |
沈阳市 |
43.河南中原集装箱运输公司 |
河南省 |
44.大连北京集装箱运输公司 |
大连市 |
45.中国船舶燃料供应总公司 |
北京市 |
46.中国船舶燃料供应大连公司 |
大连市 |
47.中国船舶燃料供应湛江公司 |
广东省 |
48.中国船舶燃料供应丹东公司 |
辽宁省 |
49.中国船舶燃料供应广州公司 |
广州市 |
50.中国船舶燃料供应青岛公司 |
青岛市 |
51.中国船舶燃料供应上海公司 |
上海市 |
52.中国船舶燃料供应秦皇岛公司 |
河北省 |
53.中国船舶燃料供应连云港公司 |
江苏省 |
中远集团就地缴税的成员企业名单
1.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南通船厂 |
江苏省 |
2.南通中远拆船厂 |
江苏省 |
3.中远南京航修配附厂 |
南京市 |
4.中远秦皇岛船舶物资供应公司 |
河北省 |
5.中远湛江船舶物资供应公司 |
广东省 |
6.中远海上电子设备公司 |
北京市 |
7.北京远洋国际货运公司 |
北京市 |
8.中远房地产开发公司 |
北京市 |
9.中远实业公司 |
北京市 |
10.中远国际贸易公司 |
北京市 |
11.中远工业公司 |
北京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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