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步。制定评估计划。根据市局安排,对医药行业进行纳税评估。
第二步。筛选评估对象。
利用税负预警值筛选。
1、计算预警值。
企 业 名 称 增值税税负率 存货周转率 工业增加值
×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1.64 16 757493.1
新特药有限责任公司 1.91 2.5 685376.3
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1.73 2.7 2686632
医药保建品有限公司 2.23 1.1 1415555
金珠药业有限公司 0.27 17 80814.86
众康药业有限公司 0 5.7 213809.8
金珠连锁有限公司 2.87 0.7 87468.28
医药药品有限公司 0 0.9 -89445.9
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1.52 5.3 407819.2
瑞生医药有限公司 1.1 4.3 649504.4
万益药业有限公司 0.73 1.6 549393.9
健华药业有限公司 0.12 3.4 387600.2
1)搜集整理该区医药行业资料,对12户企业的增值税税负率、存货周转率和工业增加值逐一计算。
增值税税负率=应纳增值税额/计税销售收入
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平均存货
平均存货=(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工业增加值=折旧+工资+利润+税金
2)计算上述三个指标的预警值。
(1)计算该地区医药行业的平均税负
平均税负=各企业税负之和/企业数量
=14.12/12
=1.177
其他指标计算方法相同。
(2)界定测算对象的变动范围。体现在测算标准差。
标准差=将每个企业的税负与平均税负差的平方和开方再除以企业户数。
经计算增值税税负的标准差=0.2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