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纳税人对两个《办法》修改意见采纳情况的反馈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12-24
摘要:纳税人建议将《普通发票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一项中“增值税、营业税未达起征点纳税人申请百元版通用机打发票且月发票用量在40 份以内(含)的”能否增加到50份。(共有42人次、占36.5%)。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纳税人对两个《办法》修改意见采纳情况的反馈

尊敬的纳税人:

  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纳税人对国税机关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的参与权和知情权,问政于纳税人,广泛听取广大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了发布,广泛征求了纳税人的意见及建议,共收到115户纳税人共461条通过电子邮件的反馈意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并结合2013年10月30日召开的纳税人座谈会纳税人提出的意见,经过会议研究讨论,现将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一、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及建议

  1.纳税人建议取消《普通发票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款中要求纳税人填写《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的规定。(共有36人次、占31.3%)。

  答复:由于《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是纳税人必须填写的申请文书,故不采纳此意见。

  2.纳税人建议将《普通发票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一项中“增值税、营业税未达起征点纳税人申请百元版通用机打发票且月发票用量在40 份以内(含)的”能否增加到50份。(共有42人次、占36.5%)。

  答复:经过我们研究,采纳将通用机打发票且月发票用量在40 份以内(含)的增加到50份的意见。

  3.纳税人建议将《普通发票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第1项中“申请通用定额发票数额在1万元(含)以下的”建议能否调整为1.5万元(共有42人次、占36.5%)。建议能否调整为2万元(共有38人次、占33%)。

  答复:经过我们研究,采纳申请将通用定额发票数额在1万元(含)以下的调整为1.5万元的意见。

  4.纳税人建议将《普通发票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第2项中“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以上纳税人申请千元版、百元版通用机打发票且月发票用量在40 份以内(含)的,由办税服务厅按照纳税人申请的版面和数量核发《发票领购簿》,并一次性供给发票,当场即时办结”。能否增加到50份。(共有41人次、占35.6%)。

  答复:经过我们研究,采纳将通用机打发票且月发票用量在40 份以内(含)的增加到50份的意见。

  5.建议将《普通发票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第3项中“纳税人申请使用发票版面和月用量除上述情况外,办税服务厅按照限时办结事项的规定受理。主管国税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用方式,由办税服务厅根据税源管理部门意见即时发放《发票领购簿》。”能否缩短到3个工作日内(共有40人次、占34.7%)。

  答复:由于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了5个工作日,故制定实施办法不能违背上位法,因此不采纳此意见。

  6.建议将《普通发票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通用定额发票原则上仅限于增值税、营业税未达起征点的个体纳税人领用,金额应控制在每月1万元(含)以内。”建议能否调整为2万元以内(共有38人次、占33%)。

  答复:根据纳税人意见,结合实际,经过我们研究,将金额应控制在每月1.5万元以内的意见。

  7.建议将《普通发票管理办法》中的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再次领用发票时必须将已开具的发票报主管国税机关验旧。验旧间隔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能否延长到6个月(共有32人次、占27.8%)。

  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验旧间隔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规定,故制定实施办法不能违背上位法,因此不采纳此意见。

  二、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修改情况的意见及建议

  1.建议取消《发票代开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要纳税人填写《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的规定(共有23人次、占20%)。

  答复:由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是纳税人必须填写的申请文书,也是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依据,故不采纳此意见。

  2.建议将《发票代开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对个人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应税服务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要求代开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只须提供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调整为10000元的(共有28人次、占%),调整为15000的(共有23人次、占20%),调整为20000元的(共有31人次、占26.9%)。

  答复:根据纳税人意见,结合实际,经过我们研究,采纳意见为:对个人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应税服务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要求代开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只须提供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的意见。

  3.建议不要再《发票代开办法》规定代开范围和对象,只要纳税人交税就给代开发票。(共有13人次、占11.3%)。

  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开发票的有关规定,代开发票必须依法对符合代开对象和范围的纳税人进行代开发票,故不采纳此意见。

  三、其他方面意见及建议

  1.建议能否由国税局统一给纳税人制作发票专用章。(共有11人次、占11.3%)。

  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各级税务机关不得给纳税人统一制作或指定专门企业制作发票专用章的规定,纳税人只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发票专用章的式样到有资质的印章企业自行刻制即可,故不采纳此意见。

  2.纳税人反映增值税、营业税未达起征点纳税人是否只能申请百元版通用机打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共有37人次、占32.1%)。

  答复:不是,增值税、营业税未达起征点纳税人若符合条件可申请千元版以上通用机打发票。

  3.建议国税机关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能否比照此次制定的普通发票办法,对纳税人申请领用万元版发票在20份以内的,如果提供资料齐全、真实,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税服务厅应当场受理。(共有32人次、占27.8%)。

  答复: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是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故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依照执行,不得变通或更改执行,故不采纳此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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