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薪酬汇缴比对风险提示分析与应对

来源:亿企赢 作者:亿企赢 人气: 时间:2024-04-01
摘要:企业发生工资薪金支出,说明企业有任职受雇的员工,一般也会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并且根据税法规定,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比例是工资薪金支出的14%,所以需要分析企业是否存在福利费支出,是否发生的福利费未填报。

  又到一年汇算清缴期,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给员工支付的工资薪金、缴纳的社保、发生的职工福利费等存在哪些风险事项?小编梳理了职工薪酬汇算清缴重点监测指标解析,帮助企业避免相关风险。

  一、职工薪酬政策汇总

填报项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工资薪金支出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可以据实扣除;
2、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合理性”确认的标准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
【参考文件】
①《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第二条。
股权激励 【参考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
职工福利费支出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参考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1、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参考文件】财税〔2018〕51号
2、有四类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不受前款所述的扣除比例限制,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参考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
②《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四条;
《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
工会经费支出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参考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参考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参考文件】《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参考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参考文件】《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二、风险案例解析

  (一)企业工资薪金支出异常

  【分析】企业有营业收入,说明企业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既然有经营,员工一般会涉及发工资,所以A105050表工资薪金应当填报数据,如果未填报数据,不符合常理,且容易引起税局关注。

  【应对解决】

  1.需核实数据是否填写错误,如数据填写错误,修改相关数据内容。

  2.如果无误,建议分析原因,留存资料以备税局要求做进一步解释说明。

  【延伸】企业只要发生职工薪酬相关支出,不论账务上是计入成本中还是费用中,不论是否涉及纳税调整,都需要填报A105050报表。

  (二)工资薪金填报为0,但是企业职工福利、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和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等项目有填报数据

  【分析】企业职工福利、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项目是与员工相关的支出,但是企业却没有工资薪金支出,容易被税局怀疑挂靠社保、虚列费用等情况。

  【应对解决】

  1.需核实数据是否填写错误,如数据填写错误,修改相关数据内容。

  2.如果无误,建议分析原因,留存资料以备税局要求做进一步解释说明。

  3.挂靠代缴社保是有风险的,如企业确实存在此种情况,建议规范处理。

  (三)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异常

  【分析】根据企业所得税规定,职工培训费用是职工教育经费的其中项,且必须与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一般来说,企业不可能只发生职工培训费用,所以报表中按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0时,有可能被怀疑为虚列到全额扣除行次。

  【应对解决】

  1.需核实数据是否填写错误,如数据填写错误,修改相关数据内容。

  2.如数据填写无误,确认只发生了职工培训费,建议准备好账簿、凭证、发票等相关证明资料,以备税局要求做进一步解释说明。

  【延伸】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可以参考《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

  三、节税事项

  (一)未足额使用职工福利费节税提示

  【分析】企业发生工资薪金支出,说明企业有任职受雇的员工,一般也会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并且根据税法规定,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比例是工资薪金支出的14%,所以需要分析企业是否存在福利费支出,是否发生的福利费未填报。

  【应对解决】

  1.需核实数据是否填写错误,如数据填写错误,修改相关数据内容。

  2.如果存在无法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需进一步分析,是否可以归集到福利费支出中进行扣除。

  【延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范围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

  (二)职工福利费相关节税提示

  【分析】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大于工资薪金支出的14%,已经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限额,超过部分需要做纳税调增,所以需要分析列支的职工福利费划分是否清晰。

  【应对解决】

  1.需核实数据是否填写错误,如数据填写错误,修改相关数据内容。

  2.企业实际发生的劳动保护支出,取得合规凭证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没有金额的限制,如果企业将部分劳保费用划分到了职工福利费中,建议重新划分清楚。

  (三)未足额使用职工教育经费节税提示

  【分析】根据税法规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最低是工资薪金支出的8%,如果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未达到限额,需要分析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是否都已经填报。

  【应对解决】

  1.需核实数据是否填写错误,如数据填写错误,修改相关数据内容。

  2.如果存在无法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需进一步分析,是否可以归集到职工教育费支出中进行扣除。

  【延伸】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可以参考《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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