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价为暂定价,该合同的印花税是按照合同暂定价来缴纳还是等到最终结算时的价款来缴纳?如果按暂定价款来缴纳,那最终结算价比暂定价低,多缴纳的印花税该如何处理?如果最终结算的价款高于暂估价,是否还需补缴多出部分的印花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规定: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