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政字[1998]89号 财政部对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81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8-05-19
摘要:1994年实施税制改革方案时,经测算,钢材产品的增值税税负有大幅度下降,为保证财政收入不受影响,提高了铁矿石资源税的税额,同时希望独立矿山企业能够通过提高价格的方法将增加的税负转移到钢材冶炼环节。

财政部对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816号建议的答复

财税政字[1998]89号      1998-5-19

郭代仪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非独立冶金矿山资源税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994年实施税制改革方案时,经测算,钢材产品的增值税税负有大幅度下降,为保证财政收入不受影响,提高了铁矿石资源税的税额,同时希望独立矿山企业能够通过提高价格的方法将增加的税负转移到钢材冶炼环节。税制改革后,因市场供求等原因,冶金独立矿山难以将增加的税负转移到下一环节,企业负担较重,因此,国家逐步降低了冶金独立矿山的资源税负,目前按照法定税额的40%征收。冶金联合企业矿山部分因资源税额提高而增加的税负,通过钢材冶炼环节下降的税负抵销,企业的整体税负在改革前后基本持平或略有下降。目前,国内钢材市场供大于求,企业销售不畅,效益下降,这是导致冶金非独立矿山生产经营困难的主要原因。因此,从目前冶金行业的实际情况出发,不宜调整冶金联合企业的资源税政策,对于你们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将在改革完善资源税时加以考虑。

  感谢您对财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财政部

1998年5月19日

标签: 采矿业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