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征求《深圳经济特区税收管理和信息共享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了优化税收服务,提升税收管理能力,营造公平法治的营商环境,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深常办发[2020]8号),税收征管服务保障立法被纳入2020年预备项目。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情况,我局牵头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税收管理和信息共享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为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法规草拟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条例》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12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征集——征求意见”模块提交;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税务综合大楼1710室(邮编:518000),在信封上请注明“保障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cfgc@mail.shenzhen.chinatax.gov.cn。 附件: 1.深圳经济特区税收管理和信息共享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税收管理和信息共享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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