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税[2003]1692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扣除费用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3-09-18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有关税收法规规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应予相应调整。为统一扣除标准,简化征纳手续,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将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补贴项目免税扣除额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400元。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扣除费用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财税[2003]1692号            2003-09-18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收入显著增加,市内误餐补助贴标准也随着各项改革措施的相继出台进一步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有关税收法规规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应予相应调整。为统一扣除标准,简化征纳手续,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将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补贴项目免税扣除额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400元。

  本规定自2003年9月1日(税款所期)起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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