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租用村民小组集体土地用于经营,租金已付,请问土地使用税应该由谁缴纳?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第05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土地使用税应由贵单位计算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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