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对应主管税务机关变化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18-10-31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河南省、市、县、乡各级原国税地税机构已相继合并,新税务机构挂牌、落实“三定”、“金三”管户调整已经完成,自2018年10月31日开始,您的新主管税务机关承继原国税、地税主管税务机关职责。 新主管税务机关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向您告知主管税务局及主管税务所(科、分局)的变动情况,并做好相关咨询服务工作。您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查询新主管税务局及主管税务所(科、分局)。 对于主管税务机关变化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18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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