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达起征点纳税人税收征管之浅见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2-10
摘要:  自2007年7月1日起,营业税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为每月3000元后,此政策的执行对于喀什地区扩大就业、照顾弱势群体、增加农民和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通过对各县...
自2007年7月1日起,营业税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为每月3000元后,此政策的执行对于喀什地区扩大就业、照顾弱势群体、增加农民和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通过对各县(市)税收征管的调研我们发现,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后,全地区个体征管户数由26956户减为6608户,直接减少20348户,税收征管面临着一些新问题,直接影响了税收征管工作的开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收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
  (一)税收征免界线难以确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个体户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后,征免界线的认定是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关系到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关系到公平税负。因此,税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但是,在具体操作中确实很难界定,特别是界于起征点或免征额之间的纳税人,税收管理员无法准确界定纳税人收入是否达到起征点的界线。比如:同一个行业,同一个地域、相同的面积、相同的门店的个体工商户,有的善于经营,善于管理,可能每月营业额超过3000元,按规定达到起征点,每月要征税,而另一个纳税人,不善经营,生意差,每月只有2000多元的营业额,按规定是达不到起征点的,可以免税。这使达到临界点以上的纳税户,要缴纳较多的税收而感到不合理,心理不平衡,容易产生矛盾。
  (二)出现办理税务登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免税户税法观念淡薄。部分免税户认为“税都免了还办什么税务登记证”办了证就得交税,存在抵触情绪,总是找种种借口推诿,不办证。二是假停业逃避办证。不少纳税人仍然存在相互观望和侥幸逃避的心理,擅自营业,一旦追究,则停业逃避,风声过后,又重新开业,有的只办营业执照,而不申办税务登记,即使税务机关上门催办,也故意拖延,逃避税收管理。
  (三)发票管理出现新问题无论是起征点以上的纳税人,还是起征点以下的免税户,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都应当给其提供发票。但起征点提高后,部分业户的发票使用管理意识更加淡化,使得税务机关发票管理工作难度加大。表现为:一是少开或不开发票。一部分接近起征点的个体户尽量少开或不开或延缓开票。二是免征户发票用量少,周期长,监管难。三是流动性大,发票存根回收难。有的经常“打游击”,开业、停业“家常便饭”,很频繁。有的为了购发票才办一个登记证,购到发票时就失踪了,成为非正常业户,发票存根无法收回。四是虚开、代开发票。有的为了拉生意,代开发票或转借、“大头小尾”虚开发票现象严重。有的则是化整为零,让已达起征点的纳税户代开发票;同时,不少已达起征点的纳税户为了少交税不开票或让他人代开票。
  (四)税收监管难由于免征户是特殊的群体,其生产经营情况、开业、停业情况的监管很困难:一是化整为零,一证多点。少数业户以不同的名字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一户多证,一证多点,将门店一分为二,人为造成达不到起征点,逃避纳税;二是前店后厂,掩人耳目。有的只在街面上租一个小门面,摆几个样品,从表面上看没有什么产品,收入小,达不到起征点,不被税务人员重视。其实,所办工厂或批发仓库在其它不起眼的地方;三是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少数业户利用起征点这一优惠政策,腐蚀拉拢税务人员为自己缩小经营收入额,以达免税的目的,逃避纳税。
  (五)税负调整难起征点调整前税收定额的核定、调整已是困难重重。起征点调整后,起征点以上的业户千方百计把自己的收入降到起征点以下,逃避纳税,暂定为起征点以下的业户为了使自己的收入长期位于起征点以下,享受优惠政策不纳税,该记账的不记账了,达到起征点的营业额应该申报,也不申报了,税收征管秩序受到了影响,少数业主在税务人员对其核实计税依据时,常常设置种种障碍,不配合税务人员工作,有的免税户经营情况虽然发生了变化,达到了起征点,按规定应该调整为征税户恢复征税。但是,由于计税依据无法准确核实,在税收管理中时常发生纠纷,征纳双方以及个体户相互之间矛盾变得更加尖锐,再加上少数营业额高于起征点的个体户钻政策的空子,采取化整为零等等做法逃避税收。国家税收在无形中流失,而税务机关受诸多客观条件限制,很难及时发现问题,准确的对其进行核定或调整。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存在上述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税务管理人员对政策理解不够,对免征户的税收虽然可以免,但是,税收管理却是不能放弃的。有的税务管理员有畏难情绪,认为那些免税户本来就不交税,管不管无所谓,加之,人难找,工作难度大,管不管没有关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认为未达到起征点不征税,不需税务管理,减轻了工作量,减轻了工作压力,该登记的也不登记了,该按期申报的也不按期申报了,该巡查的也不巡查了,将起征点以下业户打入“冷宫”,不管不问。有的怕登记后影响征管质量,在考核时扣分,扣奖金,放松对免税户的监督管理。
  二是受现有的定税评税手段较为落后的影响,个体工商户是否达到起征点的问题上,税务人员的主观判断起着很大作用,加之,由于税务部门人少,征管的范围面广户多,工作量很大,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范围内,要将大量的个体户起征点一一核实清楚,是一个比较困难的事情。
  三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定“人情税”、“关系税”的现象,有的经营户门店的房租每月都有上千元,还有其它支出,可以推算其营业额是多少,如此大户也办成了免征户,造成执法不公,引起其他缴稅户的不满,影响和谐诚信治税。
  四是起征点提高后,税务人员的管票意识相对淡化,特别是对起征点以下的业户使用发票,由于达不到起征点、不征税,税务人员责任淡化、管理过少、很少检查,使发票管理工作相对削弱,直接影响了发票管理工作的开展。五是对违章处罚的力度不够。免税户本来就是弱势群体,部分税务管理员怀同情心,对其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大多是上门催催,很少依法下达文书,进行处罚,形成了恶性循环。
  三、今后征管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一)严格税务登记管理税务登记是征管工作的基础和首要环节,依照《税收征管法》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起征点以下业户,同样要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领购、税收咨询等项工作,并建立未达起征点户的台帐,随时掌握免征户的登记情况,建立户籍管理制度,对业户建立户籍档案,做到户户有档案、信息完整齐全,并全部纳入税收征管软件进行管理,同时,加强与国家税务局、工商部门等有关部门的联系,进行数据比对,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利用从工商登记交换来的本月应办税务登记信息,划分到每一个责任区管理员,对达不到起征点的个体户专门登记造册,建立征管台帐,登录纳税人名称、地址、营业情况等详细信息,加强源头控管,堵塞征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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