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申报2021年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奖励的通知 渝会协[2021]84号 2021-10-27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根据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人才奖励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2016年获得人才奖励,且继续在行业工作满5年,可申报第二次行业人才奖励。 二、申报材料 (一)《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奖励申请表》(附件1)一份。 (二)申请正高级技术职称奖励提供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注协或中评协高端人才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重庆市领军人才、青年英才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硕士、博士学历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考试的提供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二次申报申请人提供近2016年8月至2021年9月的参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送方式 申请材料以机构为单位统一报送。由申请人本人填写《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奖励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机构填写《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并提交协会会员考试部。 请各机构在上报材料时认真审核,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不良诚信档案。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9日。 联系电话:宋金芝,67031193。 四、注意事项 根据《关于发布〈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办法〉的通知》(渝会协[2019]99号)文件规定,2020年开始,申请行业人才奖励需要继续在取得资格、职称或者通过培养时所在机构服务三年后方可申请。 附件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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