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 甬地税征[2009]117号 2009-8-5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分局)、市局直属分局: 现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各地要统一思想,妥善处理好纳税服务和强化征管的关系,做好堵漏增收工作。1—7月份,全市地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217亿元,若要完成年初预定任务,8—12月要增长28.6%,完成年初目标难度很大。近期,总局连续下发了4个加强征管工作方面的文件,市局也召开了组织收入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既要准确估计当前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不利因素,也要看到经济运行企稳回升的积极变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研究支持经济发展的新方法和新举措,力争圆满完成全年组织收入任务。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照《通知》中所列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对做得不到位的,必须立即进行纠正。对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馈。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九年八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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