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地税函[2004]151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代售印花税票许可证》的通知[全文失效]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4-08-20
摘要:请你们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及适用文书>的通知》(鲁地税发[2004]64号)及《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地税发[2004]65号)文件中对代售印花税票许可的程序要求,贯彻落实好代售印花税票许可审批事项。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代售印花税票许可证》的通知[全文失效]

鲁地税函[2004]151号        2004-08-20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对代售印花税票行政许可的管理,省局设计了《代售印花税票许可证》(样式附后),请你们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及适用文书>的通知》(鲁地税发[2004]64号)及《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地税发[2004]65号)文件中对代售印花税票许可的程序要求,贯彻落实好代售印花税票许可审批事项。

  《代售印花税票许可证》由各市按照统一式样自行印制,要切实做好领用、缴销等管理工作。

  附件:《代售印花税票许可证》样式(略)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04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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