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关于电子发票平台基础服务免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 2019-6-10 尊敬的纳税人: 为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国家增值税改革要求,进一步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现就第三方服务单位提供电子发票基础服务免收服务费事项公告如下: 第三方服务单位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等基础服务项目免收服务费。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 2019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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