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汇缴 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通过规范预缴申报、加强汇缴宣传辅导及申报审核、引入中介机构审计等工作,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 1、规范预缴申报,加强预缴收入分析根据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质量及税款交纳情况,确定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和方式,对年应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的,实行按月预缴申报。把好小型微利企业认定关,防止企业从低适用税率。加强对预缴申报率的监控,确保预缴申报的正常进行,做好预缴申报的催报催缴工作,依法处理逾期申报和逾期未申报行为。进一步提高预缴的入库率,加强对预缴申报收入的分析,及时了解并掌握企业所得税收入结构变化情况、收入进度情况及收入增减变动情况。 2、加强汇算清缴全过程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宣传辅导工作。分行业、分类型、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及申报辅导等工作,督促企业有序、及时、准确进行年度纳税申报。逐步扩大企业端申报软件的使用面,引导企业实行电子介质、网络等手段进行年度纳税申报。 受理年度纳税申报,认真审核申报资料是否完备、数据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准确。做好催报催缴工作,提高年度纳税申报率和补税入库率。 认真做好汇算清缴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汇总和认真分析汇算清缴数据,分行业、分项目进行指标的对比分析,找出行业或项目的预警值,并将与预警值偏差较大的数据及时推送给基层,引导基层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管理、税源管理等工作。针对管理漏洞研究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行业及项目管理水平,巩固汇算清缴成果。 3、积极引入中介机构参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引导中介机构在提高汇算清缴质量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事项审计鉴证工作。对法律法规规定财务会计年报须经中介机构审计鉴证的上市公司等企业,要求其申报中介机构鉴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规定需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报告的税收事项,要求附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中介机构参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合法、有效模式。 (五)强化评估 纳税评估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夯实纳税评估基础,完善纳税评估机制,建立联合评估工作制度,深入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质量和效率。 1、建立行业评估模型结合重点税源行业生产经营规律、财务会计核算以及企业所得税征管特点,探索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充分运用企业所得税行业评估模型开展纳税评估。建立全省地税系统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按行业逐步建立省级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数据库。逐步积累分行业、分企业的历年税负率、利润率、成本费用率等历史基础数据。各地根据本地区行业管理要求,探索建立本地区的行业评估模型,省局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向全省进行推广,以推动全省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 2、充分获取外部信息全面、完整、准确采集企业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基金(费)等相关信息,重视企业用电、用水、用工等第三方的涉税信息。加强与科技、民政、劳动、电力等部门联系,获取高新技术企业、非营利性组织、风险投资企业等资格认定相关指标以及企业用工、用电相关生产成本数据,逐步建立与外部门的信息联动平台。充分运用第三方信息与企业申报数据的比对分析工作,开展多层次、多维度的纳税评估。 3、有效运用纳税评估对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项目、连续三年以上亏损、长期微利微亏、跳跃性盈亏、减免税期满后由盈转亏或应纳税所得额异常变动的企业,作为纳税评估、税务检查和跟踪分析监控的重点。 (六)防范避税 防范避税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内容。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反避税操作规程,深入推进特别纳税调整工作的开展,加强防范避税与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工作的协调配合,强化信息基础,有效保障国家财政收入。 1、加强风险管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特别纳税调整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加大对转让定价、资本弱化、受控外国公司等不同形式避税行为的防范调查力度,全面提升防范避税工作深度和广度。针对避税风险大的领域和企业重点实施特别纳税调整,从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形成对其他避税企业的威慑力度。实行行业联查、企业集团联查等方法,统一行动,重点突破,并以点带面,充分形成辐射效应。 2、完善信息基础积极利用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税务登记信息、互联网信息以及其他专项数据库信息,开展特别纳税调整的选案、调查和调整工作,拓宽信息资料的来源,增强特别纳税调整案例的可比性。 3、建立信息反馈机制重视税收日常管理工作与防范避税工作的衔接和协调,通过加强关联交易申报管理,全面获取企业关联交易信息,建立健全信息传递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使管理人员能够充分掌握企业预缴申报、汇算清缴、税务稽查等税务管理信息和资料,及时发现避税疑点。 4、积极探索内资企业防范避税管理工作新机制在吸收跨国关联企业反避税管理有益经验基础上,广泛调研,熟悉内资企业避税手段和方法,掌握特别纳税调整管理基本手段。因地制宜地选择避税风险大的领域和企业开展特别纳税调整事项调查试点。省局将适时开展内资企业特别纳税调整调查典型性案例评比工作。 三、保障措施 企业所得税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确保上述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和总体要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取得明显成效,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协调,狠抓落实,从组织领导、信息化和人才队伍等三个方面采取有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级税务机关应把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税收征管的主要任务来抓,以此带动税收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企业所得税管理,定期研究分析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分管局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所得税管理部门牵头,人事、法规、征管、稽查、信息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所得税管理部门总体负责企业所得税政策管理、业务调研、管理措施的制定等工作,人事部门负责征管机构的优化和人力资源的配备等工作,法规部门负责配套政策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征管部门负责税户界定、征管相关信息收集等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相关软件的完善等技术支撑工作,稽查部门要加强企业所得税的稽查。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加计扣除、捐赠等国家税收政策。 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落实分层级管理要求,各负其责。省局要强化指导作用,组织落实全国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办法和要求,制定省级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加强管理的具体措施,建立省级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其峰值,建设省级数据库,组织省内跨区域联评联查和防范避税等工作,组织高层次专门人才培训。市级局做好承上启下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有关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制度、办法、措施和要求,指导基层税务机关加强管理,因地制宜地探索本地区管理办法,在全省统一征管框架下形成途径不同、手段不同但目标一致的全省企业所得税管理格局。县级局负责落实上级税务机关的管理工作要求,着重提供优质服务,深入开展税源、税基管理,切实做好年中预缴、汇算清缴、核定征收、纳税评估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信息化保障 完善全省征管信息系统中企业所得税专项应用功能,涵盖企业所得税管理所有环节,全面实现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化。增强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后续管理、纳税评估、收入预测分析、统计查询、电子申报等模块功能。 规范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等基础信息的采集标准。统一全省税收征管系统电子申报标准和方式,规范征管系统税务端接受电子信息功能。逐步扩大企业端纳税申报软件应用面,全面实行纳税人电子申报。 加强申报数据采集应用管理,确保采集数据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利用企业所得税与各税费之间的内在关联和相互对应关系,形成企业所得税模块与流转税、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模块的无缝对接。 通过实施《江苏省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建立部门间涉税信息共享机制,拓展信息交换的广度和深度,实行综合治税、联动监管。 (三)人才队伍保障 各级税务机关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高素质企业所得税专职管理人员,优先将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的税务干部充实到企业所得税管理岗。市级税务部门要确保有2-3名专门从事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人员,县级税政科室要确保有1-2名专门从事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人员。 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各级税务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和干部管理权限承担相应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人才培养职责。省局重点抓好高层次专家队伍和师资队伍的培养,市级和县级主要负责抓好基层一线干部队伍和业务骨干队伍的培养,重点是增强税收管理员的企业所得税管理能力。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