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税发[2008]77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08-15
摘要: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总体要求,以贯彻实施企业所得税法为契机,在我省构建起适应新税制要求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新机制。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苏地税发[2008]77号        2008-08-15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企业所得税管理,现结合江苏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新的形势下,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税,全面推进企业所得税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切实提升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企业所得税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可持续发展。

  依据上述指导思想,今后一段时期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强化手段,创新机制,逐步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遵从度,逐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收率;开拓创新,勇创一流,力争我省地税系统的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总体要求,以贯彻实施企业所得税法为契机,在我省构建起适应新税制要求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新机制。主要内容是:

  (一)分类管理

  通过对企业按行业和按规模合理分类,并针对特殊企业和事项,合理配置征管力量,采取不同管理方法,突出管理重点,加强薄弱环节,实施专业化管理。

  1、重点行业实行专业化管理

  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特点,确定若干重点行业,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行业管理范围。掌握行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特点等相关信息,分析企业所得税管理可能出现漏洞的环节,确定该行业企业所得税管理思路,制定分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办法,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并设定峰值。

  2、重点税源实行精细化管理

  在现有税务组织机构中,对占本地区税源80%以上的企业,设置重点税源科(所)。全面了解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工艺流程,深入掌握企业生产经营、财务会计核算、税源变化及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积极探索重点税源企业所得税管理模型。

  有条件的地区,可打破行政区域的局限,以市、县为单位,积极探索重点税源重点管理的模式。

  3、特殊事项实行专项管理

  对汇总纳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企业改组改制、注销清算等,根据企业所得税管理要求,明确管理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做好针对性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对减免税企业管理,抓好企业优惠资格认定、审核审批以及后续管理等关键环节。

  (二)优化服务

  优化服务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要求。通过创新服务理念,突出服务重点,降低纳税遵从成本,不断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度。

  1、创新服务理念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公正、公开和文明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是纳税服务导向的理念。针对企业所得税政策复杂、涉及面广、计算繁琐和申报要求高等特点,探索创新服务方式。根据纳税人分类管理工作要求,分别提供不同内容和重点的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体系,丰富服务方式和手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2、突出政策服务的工作重点建设主动型、服务型税政。发挥企业所得税调节宏观、引导微观的职能作用,及时发布最新政策。加强行业辅导培训,积极参与企业改组改制、合并分立、上市等重大事项,提高政策服务和服务对象的契合度。重大政策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等方式,帮助企业正确理解税法精神和政策规定。建立省、市、县分层培训机制,确保基层税务干部和纳税人政策辅导到位。建立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价反馈机制,了解分析税收政策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每个市每年提供两篇有质量的调研报告,省局进行考核和评比。

  3、公开管理要求,简化办税流程按照“依法、公开、便民”的服务原则,优化企业所得税工作流程,完善企业所得税操作指南,简化纳税人办税程序。一是梳理现有企业所得税管理事项,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要求,明确纳税人申报资料和基层税务机关操作流程。二是调整企业所得税审批权限,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由市、县地税局进行审批,上级税务机关实行定期督查制度。三是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现有税收征管信息用于企业所得税征管的能力,避免重复采集涉税信息。凡是现有税收征管资料已有的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不重复报送,凡是同一项目分年度审批的相同资料不重复报送,凡是不影响审批结果的资料不报送。

  (三)核实税基

  核实税基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核心工作。综合运用审批、备案、评估、稽查等方式,加强收入管理、税前扣除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和企业清算管理,确保企业所得税税基真实、完整和准确。

  1、加强收入管理。进行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加强企业收入源泉控管的有效手段。认真总结不同行业收入的来源渠道、实现时间、实现方式,以及收入与成本费用的配比关系等规律,对收入异常的企业及时采取评估、检查措施。加大对企业会计行为的监督力度,坚决纠正提前或者滞后实现收入,以及隐匿、转移收入等违法行为。

  2、加强扣除项目管理。规范凭证管理,完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制度。对大额支出,通过发票与实物、合同、现金支出等相关凭证比对、分析,确保支出的真实性。严格建安、劳务等专用发票的管理,加强开具和接受的检查核实工作,形成收入确认、税前扣除的相互约束机制。

  3、加强后续管理。依据企业所得税法更新、修订出台《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操作规程》。分户分项目建立台账,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亏损弥补等跨年度扣除项目和一次性审批减免税等项目,实行台账管理。

  4、加强关联方税收管理。建立关联方登记制度。关注企业利润转移的敏感信息,防止企业利用关联方之间不同所得税政策以及不同盈亏情况而转移定价和不合理分摊费用。拓宽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来源,充分搜集第三方信息。加强对跨省市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实行上下联动、国地税互动的联合纳税评估和检查。

  5、加强清算管理。完善企业清算所得税管理办法,规范企业清算所得纳税申报制度。注重利用中介机构对清算企业审计评估资产可变现净值。对清算金额大、清算事项复杂的企业,建立法规、税政、征管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清算小组,进行集体清算。关注企业清算后尚未处置资产的变现情况,综合各税管理要求,进行跟踪管理。

  6、加强纳税户登记管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强本固基,建立国、地税税户管理协调机制,积极主动地做好所得税管户的划分认定工作,防止税户减少。对存在税源转移倾向的重点税源企业,应事前做好宣传服务,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税源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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